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
申报的通知
各乡镇: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种地群众利益和提升耕地地力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永政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补贴面积统计申报核实上报等工作,确保耕地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享受补贴的农民或集体要做到耕地不撂荒,耕地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范围:以家庭承包农户(以下简称农户)为单位,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以及2025年实际种植的双季稻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乡镇或其它指定机构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不予列入补贴范围。存在补贴发放负面清单范围内的情况的,应在确权耕地面积基础上予以核减。
(三)补贴标准: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不低于95元/亩的标准发放,对实际种植双季稻面积的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度和补贴总面积等来综合测算确定具体发放标准。
(四)补贴发放负面清单:以下情形不得申报补贴:
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6.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7.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
指标解释:耕地 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不包括生长林木的湿地,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二、申报程序
(一)行政村申报。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以乡镇组织本辖区按行政村申报面积补贴,各户主填写《江永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表》(附件1),经农户签字认可,到户汇总表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在村委会公示栏等公开场所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有异议的核实修正后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到户、到组汇总表电子版及到组汇总表纸质版(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至乡(镇)。
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的补贴面积申报:各乡镇要根据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无人机测绘成果为基础,严格按照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和“补贴发放负面清单”进行申报。
2025年实际种植的双季稻面积申报:以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面积为基础数据,结合早稻、晚稻的无人机测绘成果组织申报。
(二)乡镇核实。4月30日前,乡镇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一卡通”账号、确权实测面积、流转耕地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申报补贴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乡镇核实汇总后进行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核实修正后再次公示。公示情况无异议后,按时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到户、到村汇总表电子版及到村汇总表纸质版(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一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联系人:许行春,联系电话:18811775177(经本人同意公开),微信同号。
(三)县级抽查。5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力量,负责审核、抽查、汇总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作为财政部门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三、资金测算及发放
6月5日前,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额度和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上年度粮食播种面积等因素,统一测算后确定全县统一标准,上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县农业农村局把核定后的补贴面积反馈到乡镇,乡镇组织各村录入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系统”,逐级审核,确保6月20日前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国家对惠农政策不断深化改革的成果,工作政策针对性强,各乡镇各村要成立政策改革实施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乡镇、村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驻联村干部、经办人要加强指导和审核,不得出现参照往年补贴面积应付了事,更不能出现平均主义搞摊派,要确保程序到位,2025年的错误信息要及时更正,确保补贴名单面积信息真实、准确,确保确权农户基础信息更新及时、全面完整,补贴发放及时到位。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倍受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各乡镇、村要通过会议、微信、短信等形式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改革新政策,将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面积认定等方面的调整变化宣传到户,在村组群告知村民,让农民充分了解该项工作的具体内容,自觉参与公示期核实监督工作。
(三)资料存档,信息公开
各乡镇、村要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耕地确权面积、不予补贴的面积逐户造册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承包面积一一对应。补贴面积申报登记经村审核后公示,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补贴信息公正公开。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各乡镇、村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监督管理,确保国家惠农资金落实到位,杜绝乱报、虚报、重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存在上述行为的,取消有关惠农补贴政策享受资格,追回所有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江永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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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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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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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乡(镇) 村 组 单位: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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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农户基本情况 |
扣除面积 |
确权耕地申报补贴面积 |
上年度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 |
农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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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确权实测耕地面积 |
畜牧水产养殖用地 |
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 |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 |
非农业征占用地 |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
1年以上抛荒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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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