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政人〔2020〕4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绍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绍武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主任职务;
熊方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主任(台长)、总编辑(兼);
高志升同志任县永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董事长;
陈名军同志任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三千文化保护中心)主任;
陆先灵同志任黑山林场(铜山岭农场)场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蒋雪红同志的铜山岭农场场长职务;
免去朱东平同志的县永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董事长职务;
刘孟学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练玉山、陈燕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诗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善空同志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卢美蓉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蒲支球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蒋英凤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何丽娟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职务;
何俊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程师;
王运向同志任县永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免去其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王洪波同志任县永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尹奋松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副总编辑(兼)(试用期一年);
李琼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青春同志任县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罗光吉同志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陈小洪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重大项目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重点项目稽查办公室)主任职务;
范素芳同志任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
游海龙同志任县财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宏福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张丽霞同志任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家龙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海涛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源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邹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千家峒派出所所长;
万爱国同志任县公安局源口派出所所长;
蒋新红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何喜龙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亚明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阳锦璋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维善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贺兰波、首永雄、尹金松、田荣华同志的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树红、蒋江生、杨英杰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晓频同志的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敏同志的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应祥同志的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职务;
免去任泽旺同志的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副台长)、副总编辑(兼)职务;
免去杨建湘同志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厚安同志的县公路养护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职务,按原职级进行管理;
免去欧阳解清同志的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曹志博同志的县公安局千家峒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晓翠同志挂职任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时间1年);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不改变其原行政关系、身份、行政级别,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江永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
抄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印发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