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250003/2023-26786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JYDR—2023—01005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江永政办发〔2023〕10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江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1号)和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江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修订,形成《江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调整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修订情况,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审批”事项名称调整为“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与省级目录保持一致。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修订情况,将县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名称调整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与省级目录保持一致。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修订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与省级目录保持一致,机构改革调整事项实施主体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换为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新增“营业性演出活动举办的审批”等,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主管和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新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和实施。
四、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取消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实施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等。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江永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