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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50003/2022-25396 发文日期: 2022-11-16 发布机构: 江永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江永政办发〔2022〕14号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永县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22-11-16 11:39
  • 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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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YDR—20
2201007


江永政办发〔202214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永县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局、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2022年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1

江永县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十条政策措施

为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以水稻为重点的粮食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力争2022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7%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47%以上,水稻机插机抛率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7%以上,水稻机插机抛率达到61%以上,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补齐农机作业条件短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建设机耕道、下田坡道、通行桥涵等附属设施,确保高标准农田达到适宜农业机械化操作要求,到2025年,力争全县高标准农田达到20万亩以上。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每年创建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1个以上。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村土地向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中连片流转。(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二、充分发挥农机服务主体作用。引导支持种植大户、致富能人、返乡农民工、企业家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乡镇农机合作社全覆盖。全县每年新发展农机合作社2-3家2025年,全县农机合作社发展到50家以上。大力推广供销部门采取以国家项目资金入股与农业服务主体合作的模式,发展壮大一批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2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加强农机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实现合作社真合作、真服务、真分红。(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供销联社)

三、切实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构建以农机大户为基础、农机合作社为骨干、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为主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十代”(代育秧、代旋耕、代机插、代管理、代防治、代收割、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套餐服务,支持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成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实行“政府主导、企买民租”模式,政、企、民三方共推机械化。到2025年,全县农机服务作业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加快构建“县-乡-合作社-农机手-农户”相互联通的农机服务网络,年内所有乡镇均应建成能顺利对接省级的农机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农机合作社、农机产销企业,稳步推进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全县规划建设1个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每个乡镇、农机合作社要建有农机维修点。支持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切实解决农机维修难、维修慢、维修贵的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

四、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具推广应用。制定新机具推广规划,积极引进适合丘陵山区的先进适用、高性能、智能化和多功能农机新装备。加大农机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研发、生产适宜丘陵山区农机具龙头企业落户江永,培育发展本土农机装备产业。2022年,全县引进推广高速插秧机22台以上,有序抛秧机12台以上,收割机9台以上。到2025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30万千瓦,农机装备拥有量达到7.8万台套。(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

五、高标准建设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推动开展水稻、油菜等主要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基地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90%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从2022年起,每年选择2个乡镇创办水稻、油菜等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5000亩,每个省级农机合作社要创办1个水稻、油菜等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面积不少于200亩。到2025年,全县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面积要达到5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加快培育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及农机操作手等骨干成员列为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培训项目的重点培训对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将农机技术培训纳入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县职业中专要开设农机操作培训课程每年分别在在读学生中培训农机手和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10人以上。加强乡、村两级农机推广队伍建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培训农民正确使用、保养、维修农机设备。全县每年多途径培训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农机大户、农机手不少于100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引导农民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加大老旧农机淘汰报废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设立农机合作社建设专项奖补资金,每年重点支持1家左右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示范创建。县财政要相应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创办2-3家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和省级现代农机示范社。实施县级财政累加补贴政策,每个农机合作社补贴3万元,农机示范社补贴5万元。加大对新型插秧机、抛秧机、烘干机和打捆式收割机的扶持力度,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另给予插秧机每台3万元,抛秧机每台5万元,打捆式收割机每台5万元,烘干机12吨的每组3万元,20吨的每组5万元的县级累加补贴,从而调动购机户的积极性。实施农机作业补贴,县级财政要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业企业开展机耕、机插、机收、机烘、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服务的,给予作业补贴。实施集中育秧补贴,全县要创办1-2处高标准、设施化、专业化集中育秧点,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为机插机抛而集中育秧供秧,且机插或机抛面积在400亩以上的,每亩增加10元集中育秧补贴。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力度。全面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贷款购买农机的主体,除享受省里50%的贴息外,县级财政再给予25%的利息贴息。加快推进农机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到2024年,全县参保范围内农机安责险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江永服务部、县财产保险公司、县政府金融办)

八、确保机棚机库建设用地指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建设机棚、机库、育秧棚、烘干机安装等方面的用地需求予以优先安排和保障,依法依规简化用地登记备案手续,减免相关费用。鼓励村级集体将闲置的厂房、仓库、学校等设施以租赁、入股、转让等方式,作为农机合作社机棚机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九、强化农机生产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全面落实免费监理,保障安全技术检验、应急救援、驾驶考试等必要设备设施。加强拖拉机等农机装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拖拉机人货混装、非法载人等行为。开展变型拖拉机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增强农机鉴定能力,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把农机产品质量关口。(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监局)

十、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农机化工作。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共抓共管,以乡镇为主的工作机制。县成立工作专班,由县长统筹抓总,分管副县长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强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乡镇也要组建相应的工作专班。县、乡(镇)两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办点示范,指导所联系的乡镇、村,分别创办一个5000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示范点。县、乡(镇)两级要建立健全督办落实机制,将农业机械化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视情进行通报、约谈和问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及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以上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2-2025年全县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2025年全县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

2022年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机具

2022年新发展农机合作社(家)

2022年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家)

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

水稻机插机抛率(%)

油菜综合机械化水平(%)

插秧机(台)

抛秧机(台)

收割机(台)

2022年目标

2025年目标

2022年目标

2025年目标

2022年目标

2025年目标

江永县

22

12

9

9

2

82.47%

87%

50.00%

60%

60.00%

65%

潇浦镇

5

2

1

1

1

84%

88%

51.00%

61%

61%

66%

上江圩镇

3

2

1

1

1

84%

88%

51.00%

61%

61%

66%

夏层铺镇

2

1

1

1

83%

87%

50.00%

60%

60%

65%

桃川镇

3

2

1

1

83%

88%

51.00%

60%

60%

65%

粗石江镇

2

1

1

1

82%

87%

50.00%

60%

60%

65%

松柏瑶族

2

1

1

1

83%

87%

50.00%

60%

60%

65%

千家峒瑶族

2

1

1

1

83%

87%

50.00%

60%

60%

65%

兰溪瑶族

1

1

1

1

82%

87%

50.00%

60%

60%

65%

源口瑶族

2

1

1

1

83%

87%

50.00%

60%

60%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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