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履职依据 > 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50003/2018-01763 发文日期: 2018-07-19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文号 :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永县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 2018-07-19 12:05
  • 来源: 江永县人民政府
  • 作者:
  •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场,县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

江永县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州市学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函〔2018〕23号)精神,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线,有效防止溺亡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成立江永县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盘成军担任;联席会议成员由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计委、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关工委、妇联、气象局、团县委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局长李世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组织学生防溺水工作督查组对各相关单位的学生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评。

三、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提醒家长关注孩子防溺水安全。同时,宣传和推广防溺水工作的工作措施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学生防溺水社会氛围。

县教育局: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研究,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学校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防溺水教育“六个一”,即看一次专题片、唱一首歌、上一节课、贴一张挂图、写一篇作文、发一封信,夏秋季节定期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和校园集中演练活动。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开学初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及家长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学生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隐患排除工作。

县水务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水域管理责任,组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域进行排查登记,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建立水域巡查制度。加强全县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

县卫计委: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救护常识。

县安监局: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工作成效作为对单位和负责人的考核评比内容之一。

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预防石崩、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经批准允许采砂、取土的地点,要求业主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县民政局:协助公安部门处置善后及救助工作。

县气象局:及时发布高温、暴雨天气预报,提供水情预测预警信息,在气象预报中对学生防溺水安全进行警示。

团县委: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

县妇联、关工委: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学生教育和关爱工作,会同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监管,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积极与留守儿童家庭进行联系、沟通,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学生生长环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防学生溺水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较为集中地区的宣传教育和管控,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做到重点水域警示标志全方位、隐患排查全覆盖、巡逻巡查全时段。

村委会、社区: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社区)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巡查;对不属于村(社区)管的水域,要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教育监管。

四、实施步骤

1.部署及全面排查阶段(4月底前)。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和完善学生防溺水工作机构、人员、方案,全面完成水域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工作台账。

2.整改及集中治理阶段(5月至8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救护设备配置等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完善日常巡查和救援机制。对相关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3.总结检查考核阶段(9月至10月)。防溺水工作年度总结,组织防溺水工作专项考核。

五、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对水库、河道、塘堰坝、水电站、水闸、渠道及水井、水窖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对河道、水库等水域工程,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安全责任制;对水电站、水闸、渠道、塘堰坝、水井、水窖等水利工程,要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由管理单位或管理人负责日常管理。各乡镇、相关单位或管理人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设置、救援器材和队伍配备、防护设施建设的工作。

2.组织开展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乡镇政府统筹安排,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在完成本辖区管理水利工程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水域工程的全面排查和治理工作。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带队对管辖区域内水库、河道、堤坝、水闸、在建水利工地等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盖,不漏一处安全隐患,对于检査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整改。要结合防汛抢险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防汛抢险器材,在满足防汛抢险工作的同时,兼顾水上救援需要。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所有大中型水库成立专业救援队伍。对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除设置固定警戒线等警示标识外,要摆放一些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对在建水利工程因施工造成基坑积水等,要加强巡查值守,工程完工后及时妥善处置。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逐级向上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3.加强重点水域安全巡查。乡镇、村及相关单位要完善水利工程日常巡查机制,把预防学生溺亡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演练。针对水库、河道等事故多发地段和时段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加大可能发生人员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巡查人员发现学生在河道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要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全力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学校周边、村庄附近、学生放学路上、未成年人喜欢玩耍水域、易下水位置等易发生溺亡事故的重点水域和工程管理区域加强安全巡查,有效排除潜在的各类危险因素和隐患。

4.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各相关单位及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利用宣讲、短信、板报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到水库、闸坝、河道、塘堰坝等处游泳或从事涉水危险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互救与自我防护能力,切实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要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认真部署本单位、本乡镇预防青少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按照时间要求,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不走过场。要以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5月11日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至县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周清泉,电话:2371010,手机:13974628248,邮箱:jyjfzs2009@163.com)。并及时将本单位的做法、经验报送县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加强督查,严格问责。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督导组,对各乡镇、村及有关单位,采取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对责任制及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等进行督查;重点看是否按要求履行部门职责,是否将各项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从2018年起,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各单位、乡镇年度综治考评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对因宣传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成学生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各部门共同努力。乡镇、村及相关单位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作好总结汇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为学生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