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炳耀(1900~1971),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凤岩山村人。1949年前,他靠佃田耕种和打工度日,江永解放后,他带领群众走互助合作道路,成为全县闻名的农业生产领头人,湖南省第一、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1年,徐带头成立互助组。由于入组的都是贫困户,到青黄不接时,不少人家没饭吃,他主动将自家150多公斤的猪卖掉,购买粮食接济大家。次年,他倡导成立全县第一个信用合作社,带动90多户农民投资人社,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他还教育家人节约粮食,每年将节余的粮食接济贫困户。
1953年始,徐炳耀带头试种双季稻,引进良种,实行合理密植,获得丰产,推广后全乡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1955年他在全县扩干会上介绍经验。到1956年,他所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无一人吃统销粮,大部分农户还向国家卖余粮。
1953年,天旱无雨,他带领群众劈山开沟,解决了60亩旱田的用水。1955年,又遇干旱,他及时组织社员从河里车水,并拿出家里的4床被子堵塞漏洞。1956年春天,洪水暴涨,为了抢救水坝,他不顾严寒和危险,带头冲进洪水中堵塞漏眼。为防洪抗旱,他还组织社员兴建了一口70多亩水面的山塘。
徐炳耀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土改分胜利果实,他家14口人,欠粮几十担,领导和群众都提出要多分点粮给他,他却说:“还有比我更困难的,让他们要吧”。他是军属,按政策规定可享受优抚代耕,但他极力拒绝,他说:“我儿子参军保卫国家是应该的,只要我还能做事,就不要政府照顾。”他不仅不要代耕,还为其他军属代耕。由于他处处以身作则,大公无私,关心群众,赢得了大家的尊敬和信赖。在他的带领下,合作化道路越走越宽广,1954年成立初级社,1956年进入高级社,他历任互助组组长,初级社社长和高级社社长。他先后当选为乡、县、省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荣获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农业劳动模范和农业技术革新者称号,多次出席省、地、县军属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