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文英(1906~1991),女,江永县上江圩乡大路下村人。义6岁人县立女子小学读书,1921年小学毕业后,考入衡阳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她在衡阳读书期间,受五四运动影响,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斗争。1925年加入国民党。
1926年,义从“三女师”毕业后,回永明投身民主革命工作,任县妇女联合会主任,发动妇女人会,带领妇女会员参加减租减息,斗争土豪劣绅,捣毁庙宇,剪发放足,反对包办婚姻,反对讨小老婆、蓄婢女、收童养媳,提倡妇女解放,争取男女平等。在她的领导下,全县妇女运动掀起高潮。1927年3月,召开国民党永明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义文英被选为县党部执行委员,任妇女部部长。“马日事变”后,国民党右派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左派人士,义文英被定为“女暴徒”首领,属于缉拿对象。她不顾个人安危,拿出一只全戒指资助和护送省农运特派员李凭耘(中共党员)出走,然后只身潜入长沙。
1929年,义回县后投身教育,先后任过县立第一小学、县立女子高级小学和兴明小学校长,并于1947年加入三青团,担任三青团十四区队指导员和永明县女青年协进会理事。
新中国成立后,义继续从事教育工作。1958年,因历史问题,她受到降薪、开除留用处分。1963年退休。1981年经组织复查,予以落实政策,恢复原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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