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政办建复字〔2025〕2号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
答复
尹学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县法院对中小金融机构金融借贷案件能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该建议涉及县人民法院职责,我办已建议县人大交由县人民法院办理。
二、关于“县公安加大力度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的建议,经过对该建议认真研究,我办认为该建议可行,且此前已开展相关工作。县公安局一是加强协作沟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与中小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共享信息,共同分析风险形势。设立专门联络小组,负责与各中小金融机构对接,及时了解其面临的风险问题,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二是强化风险预警,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金融市场动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和潜在风险点,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预警信息。指导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信贷、投资等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提高风险识别和预警能力。三是打击金融犯罪。加大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金融市场秩序,2024年办理了郑玉静珊贷款诈骗案、何贞武贷款诈骗案,有效打击了金融诈骗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于中小金融机构报案的经济犯罪案件,迅速受理、立案侦查,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四是开展宣传教育。组织针对中小金融机构员工的法律培训和业务讲座,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关于“县政府强化县清收工作组力量,集中力量清收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建议,经过对该建议认真研究,我办认为该建议可行。县委、县政府已组建了清收工作专班,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抽调了专门工作人员。目前正在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下一步清收工作组将强化与纪委、司法等部门联合行动力度,有力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四、关于“永明集团加快接收中小金额机构的优质资产……”的建议,经过对该建议认真研究,我办认为该建议可行,且此前已开展相关工作。据永明集团统计,2020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0日,永明集团共收购江永农商行不良资产6647.06万元。下一步,该公司将积极筹备资金,继续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支持。
五、关于“县政府从财政收入中划拨一部分资金,设立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基金,助力中小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经过县财政局对该建议认真研究,认为目前设立江永县金融机构发展基金的条件不成熟。原因如下:我县近几年受经济大盘下行和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本级财政收入可用财力大幅减少,财政运行十分困难,加上债务化解任务艰巨,暂时。设立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基金的条件暂不成熟,待以后财政状况好转后再依法依规按政策设立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基金。
六、关于“县政府积极向省政府申请发行专项债购买闲置商品房和土地,优先购买在中小金融机构抵押的商品房和闲置土地,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的建议,经过县财政局对该建议认真研究,认为该建议可行,且此前已开展相关工作。我县近几年已经积极向省政府申请发行专项债,今年全县申报第一批专项债建设项目32个、债券资金需求27.97亿元,通过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审核项目9个、居全市第2位,债券资金需求5.13亿元、居全市第4位;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通过1个(三个小项目)、债券资金需求2.01亿元,居全市第2位。全县争取第一批债券限额4.13亿元,其中土储债券项目2.01亿元。接下来我县将由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大调研摸底力度、科学论证申报项目,力争在下一批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更多土储和房地产收购项目入围,并优先购买中小金融机构抵押的商品房和闲置土地。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公开属性)
|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代表工委各1份 |
|
经办人:何志锋 联系电话:0746-5730860 |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