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自然资建复字〔2025〕3号 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
答复
欧阳美妃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勾蓝瑶新村二期规划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拟流转的10亩土地作为新村二期建房用地已纳入我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该片区规划成果已在兰溪瑶族乡政府周围进行公示。
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和文旅部门的会办意见:
一、加强文物保护与古村风貌维护。针对勾蓝瑶寨部分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及村民违规新建房屋问题,文旅部门将加大文物保护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隐患,督促不可移动文物所有人或使用人落实保护责任。同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勾蓝瑶寨消防工程和古建筑修缮工作,切实保护传统村落风貌,化解村民建房矛盾。
二、基础设施建设与生产生活改善。农业农村部门将实施勾蓝瑶村新村通行路、排水渠工程,解决农田灌溉问题,优化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居民收入。此外,推进黄家上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水系周边石板铺设、不协调建筑改造及庭院修缮,促进乡村宜居化建设。
三、人居环境提升与乡村旅游发展。通过村容村貌提升、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环境整治工程,全面提升勾蓝瑶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文旅资源开发,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后期我局将协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等有关单位推进勾蓝瑶新村二期建房工作,进而维护瑶塞古村风貌以及满足勾蓝瑶村民的建房需求。
感谢你对江永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4日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义海林 联系电话:19967657036(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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