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政办建复字〔2025〕1号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
答复
何建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县政府不良贷款清收专班牵头,要求各金融机构对不良贷款进行全面自查,详细梳理贷款主体、金额、形成原因、抵押担保情况等信息,建立台账并上报专班……”的建议,经过对该建议认真研究,我办认为该建议可行,已于2024年成立了工作专班并印发了专门文件,正在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12月31日-2025年3月10日,永明集团共收购江永农商行不良资产6647.06万元。下一步,该公司将积极筹备资金,继续接收江永农商银行优质抵债资产。
二、关于“强化依法清收,特别是涉及县政府有债权的不良资产清收力度……”,该建议涉及县人民法院职责,我办已建议县人大交由县人民法院办理。
三、关于“宣传与舆论引导,通过县政府官网、官微、本地媒体等渠道,宣传不良贷款清收政策法规,强调维护金融秩序重要性,引导欠款人主动还款……”的建议,经过对该建议认真研究,我办认为该建议可行。此前我办已协调过县委宣传部开展相关工作,并且我办也在每年6月金融集中宣传月中宣传了相关内容。同时也要求各金融机构配合,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及平时工作中,积极开展信用宣传。通过多渠道传播诚信理念,全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依法公开)
|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代表工委各1份 |
|
经办人:何志锋 联系电话:0746-5730860 |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