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生环建复字〔2025〕2号A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
答 复
郑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三源村生态补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而设立的,资金由上级财政部门下拨至县财政,由县财政统筹使用,我局主要负责组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你提出的关于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拿出一定的资金对三源村进行生态补偿,解决村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问题,我局无法决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经与县财政局沟通衔接,2024年我县获得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金额为5232万元。同时我县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刚性投入逐年递增,仅城乡环境卫生预算安排就接近6000万元(涵盖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焚烧、环卫外包以及各乡镇垃圾收转运等费用)。因此,依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推进生态环境建设,资金缺口极为显著。
鉴于上述情况,对于你提出的按每人每年1500元左右的标准,向三源村2560位村民发放补助金,总计约384万元,若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难度极大,对此我们深表遗憾。下一步,我们将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建议从林业禁伐及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方面申请相关资金的支持与补助。
感谢你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
2025年6月4日
抄 送:县政府督查室、县人大联工委各1份
经办人:李 龙 联系电话:15974085062(经本人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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