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住建提复字〔2025〕8号A类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
答复
杨霞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你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你的建议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对提升我县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议
我县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我局(县住保中心)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城管局、潇浦镇人民政府已下文《关于建立江永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江永住建联发〔2025〕1号),成立江永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县、乡(镇)、社区三级联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本年度5月召开了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江永县物业管理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为公共收益管理、物业选聘透明性、收费规范及业委会运行等问题,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同时成立由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组长牵头的监督专班,全程监督工作落实,形成“领导牵头+监督保障”双驱动模式。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保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事务,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5月15日-6月23日期间,现场深入全县18个物业小区开展摸排调研,重点核查了现有的12家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服务合同履行、服务质量标准、信息公示(含公共收益)、房屋维修资金使用以及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关键环节,对调查摸排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台账,逐项推动整改;5月19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物业管理领域问题线索的公告》《积极缴纳物业费的倡议书》,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二、关于“推进物业服务法制化”的建议
我县物业管理工作依据《民法典》《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执行,县住保中心本年度已向全县各物业公司下发了《永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细则》,并计划开展2025年度物业公司考核工作,将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收费透明度等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资质挂钩,并通过政府平台公示。
三、关于“加强物业行业自律规范”的建议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详细明确了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企业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设施维保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住保中心将严格依照相关条例做好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职责,确保物业公司定期公开各类信息。同时,我中心将与永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对接,下一步将制定好《江永县物业行业自律公约》。
四、关于“强化业委会作用发挥”的建议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产生做了明文规定,县住保中心就业委会选举流程、成员资格、履职规范等内容针对性的开展了业务指导工作,2024年度联合潇浦镇政府及麒麟社区通过进小区现场调研收集问题,推动万佳名城小区成立新的业主委员会。县住建局、县住保中心、县委社会工作部、潇浦镇人民政府多次就万佳名城小区前期物业遗留问题及停车难的痛点开展调研和会谈,目前正在依次解决中,该小区矛盾纠纷现已基本控制,有力的保障了小区近五千人的正常生活。
五、健全矛盾调处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县物业小区矛盾纠纷已充分整合了各部门力量,住保、住建、社会工作部、城管、自然资源、司法、社区、潇浦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均已参与,2025年由县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综治中心,县住保中心已安排专人入驻,每周一、周三现场办公,专职处理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处理工作。
六、关于“建立‘红色物业’示范点”的建议
本年度县住保中心将与县委社会工作部、潇浦镇人民政府深入研讨关于“红色物业”工作的开展,计划选取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物业小区开展试点工作。通过组建“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合党支部,打造“红色议事厅”议事协商平台,设立党员责任岗和志愿服务队。切实将基层党建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效能。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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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协提案委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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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何江鹏 联系电话:18374155488(经本人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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