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交通建复字〔2024〕3号 C类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
答复
蒋善全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枇杷井新车坝危桥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湖南省湘政办发2023年39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其中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农田间的机耕道、林(竹)道、防汛(火)道等生产道路。建议中要求建设的桥梁不属于农村公路范畴,属于村内道路上的桥梁,目前暂无危桥改造计划与建设资金,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计划与建设资金,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建设。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1日
经办人:李江宁 联系电话:5722341 13607466337(经本人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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