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打击违法犯罪,预防森林火灾,保护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承担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涉林信访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和人员情况。江永县森林公安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内设机构6个为办公室、政工股(督查室)、治安队、刑侦队、法制股、消防股,下设上江圩、千家峒、允山、桃川、粗石江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县编委文件,我单位定编4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6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支出决算数为789.19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69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费、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97.4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执法办案开支的差旅、车辆运行维护费以及装备购置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5年度其他资金预算支出为0.02万元。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对标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结合职能职责,县森林公安局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森林资源等重点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巡护成效、突出严打促防、做实警示教育等工作,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9人,破获生态环境类案件14起,实现生态环境类案件全部告破的工作目标。
2025年是全省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深化年和执法规范化提升年,县森林公安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执法规范化为落脚,加强理论学习和强化实战训练,不断提升民警政治素养、法律知识、专业能力和履职本领,通过近年的努力,县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干事创业氛围更浓、精气神更佳。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评价标准量化较难
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多工作无法用量化标准称量,尤其是人员经费、业务工作经费,在运用数量标准、质量标准评价财政资金支出方面存在一定障碍。
(二) 财政困难导致资金支出不均衡
近几年来,江永县财政收支矛盾紧张,国库资金调度艰难,国库支付报账进度很不均衡,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九、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议县财政加强收支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好财政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高效运转。
十、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2025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我单位将向县财政继续申请有关项目资金。根据县财政要求,我单位将在江永县政府网公示我单位绩效自评结果。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2024年度项目支出(长江大保护、装备购置及办案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打击违法犯罪,预防森林火灾,保护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承担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涉林信访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和人员情况。江永县森林公安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内设机构6个为办公室、政工股(督查室)、治安队、刑侦队、法制股、消防股,下设上江圩、千家峒、允山、桃川、粗石江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县编委文件,我单位定编4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6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县财政安排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1.9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装备购置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5年,县财政拨入我单位项目支出资金21.9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5年,县财政拨付我单位项目资金21.99万元,实际使用26.42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专项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支出属于业务工作经费,按财政安排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单位设立资金支出审批领导小组审批,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使用财政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经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禁止事项、管理和监督事项开展落实,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2.专款专用管理。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会计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上,严格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避免与人员、公用等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混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购置办案用车辆1台,生态环境案件破案率100%,超过目标任务15个百分点;重大火案发生率为0。
(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三)满意率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各界人士满意率100%,超过目标任务10个百分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我单位项目支出资金为业务工作经费,资金使用为一次性的,无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几年来,江永县财政收支矛盾紧张,国库资金调度艰难,国库支付报账进度很不均衡,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建议县财政加强收支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好财政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高效运转。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
(行政管理事务)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打击违法犯罪,预防森林火灾,保护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承担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涉林信访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和人员情况。江永县森林公安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内设机构6个为办公室、政工股(督查室)、治安队、刑侦队、法制股、消防股,下设上江圩、千家峒、允山、桃川、粗石江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县编委文件,我单位定编4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6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县财政安排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36.81万元,实际到位47.9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执法办案开支的差旅、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5年,县财政拨入我单位项目支出资金47.9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5年,县财政拨付我单位项目资金47.97万元,实际使用47.97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专项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支出属于业务工作经费,按财政安排的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单位设立资金支出审批领导小组审批,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使用财政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经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禁止事项、管理和监督事项开展落实,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2.专款专用管理。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会计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上,严格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避免与人员、公用等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混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破获生态环境类案件14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40%;森林火案侦破率100%,超过目标任务数10个百分点;发放宣传资2500份,完成目标任务数2000份的125%。
(二)社会效益完成情况。“十四五”期间,全县未发生破坏生态环境重大案件,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美丽江永”、“幸福小城”、“富氧县城”得到社会各界和当地群众一致认可。
(三)满意率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各界人士满意率100%,超过目标任务数10个百分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我单位项目支出资金为业务工作经费,资金使用为一次性的,无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近几年来,江永县财政收支矛盾紧张,国库资金调度艰难,国库支付报账进度很不均衡,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建议县财政加强收支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好财政资金,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高效运转。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2025年度项目支出
(绩效奖)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结合林区治安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掌握全县林区治安动态,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打击违法犯罪,预防森林火灾,保护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承担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负责办理、查处全县涉林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对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涉林信访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和人员情况。江永县森林公安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内设机构6个为办公室、政工股(督查室)、治安队、刑侦队、法制股、消防股,下设上江圩、千家峒、允山、桃川、粗石江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县编委文件,我单位定编4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6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县财政安排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27.45万元,用于发放2024年度绩效考核奖、2024年7-12月调增工资。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5年,县财政拨入我单位项目支出资金27.45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5年,县财政拨付我单位项目资金27.45万元,实际使用27.4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工作经费的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使用专项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单位设立资金支出审批领导小组审批,严格按照财政规章制度使用财政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财经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禁止事项、管理和监督事项开展落实,坚持用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2.专款专用管理。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安排该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的申拨、使用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会计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上,严格实行单独核算,单独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记账管理,使专项资金来源去向明了,避免与人员、公用等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混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发放干部职工人数36人,足额发放率为100%,及时发放率为100%。
(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高干部 职工收入水平,干部职工人平年增加收入0.7万元以上。
(三)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四)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干部职工满意率为100%。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无。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无
附件1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金额单位:万元
|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5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
47 |
36 |
76.6% |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4年决算数 |
2025年预算数 |
2025年决算数 |
|||
|
三公经费 |
50.11 |
37.9 |
26.87 |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42.34 |
35.9 |
42.34 |
|||
|
其中:公车购置 |
22.18 |
16.68 |
16.68 |
|||
|
公车运行维护 |
19.16 |
19.22 |
8.55 |
|||
|
2、出国经费 |
|
|
|
|||
|
3、公务接待 |
7.77 |
2 |
1.64 |
|||
|
项目支出: |
361.49 |
97.41 |
97.41 |
|||
|
1、业务工作经费 |
|
|
|
|||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
|
3、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
|
|
|
|||
|
(1)、长江大保护补助、装备购置及办案经费 |
26.42 |
21.99 |
21.99 |
|||
|
(2)、绩效奖 |
85.12 |
27.45 |
27.45 |
|||
|
(3)、行政管理事务 |
249.95 |
47.97 |
47.97 |
|||
|
4、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
公用经费 |
52.79 |
43.32 |
43.32 |
|||
|
其中:办公费 |
4 |
0.85 |
0.85 |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16.94 |
25.89 |
25.89 |
|||
|
会议费、培训费 |
|
|
|
|||
|
政府采购金额 |
8.26 |
5.3 |
5.3 |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2025年完工项目) |
批复规模 (㎡) |
实际规模(㎡)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投资概算控制率 |
|
0 |
0 |
0 |
0 |
0 |
0 |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政规章,加强财务审批。 |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5年度)
|
县级预算部门名称 |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 |
|||||||
|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
903.85 |
789.19 |
789.19 |
10 |
100% |
10 |
||
|
按收入性质分:789.19 |
按支出性质分:789.19 |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9.17 |
其中:基本支出:691.78 |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97.41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0.02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
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巡护成效、突出严打促防、做实警示教育等工作,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9人,破获生态环境类案件14起,实现生态环境类案件全部告破的工作目标。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破获案件 |
10件 |
14件 |
5 |
5 |
|
|
|
单位考核人数 |
36人 |
36人 |
5 |
5 |
|
|||
|
发放宣传资料 |
3000份 |
3200份 |
5 |
5 |
|
|||
|
质量 指标 |
破案率 |
85% |
100% |
10 |
10 |
|
||
|
重大火案发生率 |
0 |
0 |
5 |
5 |
|
|||
|
时效 指标 |
规定时间内完成 |
2025年 |
2025年 |
10 |
10 |
|
||
|
成本 指标 |
基本支出 |
691.78万元 |
691.78万元 |
5 |
5 |
|
||
|
项目支出 |
97.41万元 |
97.41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
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
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
30 |
30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率 |
90% |
10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5年度)
|
项目支 出名称 |
长江大保护补助、装备购置及办案经费 |
|||||||
|
主管部门 |
江永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21.99 |
21.99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21.99 |
21.99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购置办案用车辆一台。 |
购置办案用车辆一台,提升办案效率。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购置办案用车辆 |
1辆 |
1辆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生态环境案件破案率 |
85% |
100% |
10 |
10 |
|
||
|
重大火案发生率 |
0 |
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间内完成 |
2025年 |
2025年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支出 |
21.99万元 |
21.99万元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
|
|
|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
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
全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 |
30 |
3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各界人士满意率 |
90% |
10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5年度)
|
项目支 出名称 |
行政管理事务 |
|||||||
|
主管部门 |
江永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6.81 |
47.97 |
47.97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36.81 |
47.97 |
47.97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转。 |
加大普法宣传、强化巡护成效、突出严打促防、做实警示教育等工作,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9人,破获生态环境类案件14起,实现生态环境类案件全部告破的工作目标。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破获生态环境类案件 |
10件 |
14件 |
10 |
10 |
|
|
|
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
2000份 |
2500份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森林火灾案侦破率 |
90%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间内完成 |
2025年 |
2025年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支出 |
47.97万元 |
47.97万元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
|
|
|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保护森林资源 |
保护森林资源 |
保护森林资源 |
30 |
30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各界人士满意率 |
90% |
10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5年度)
|
项目支 出名称 |
绩效奖 |
|||||||
|
主管部门 |
江永县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 |
|||||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27.45 |
27.45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
27.45 |
27.45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及时足额发放干部 职工绩效奖,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
实际发放36人,发放到位率100%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 分析及 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36人 |
36人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发放到位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规定时间内完成 |
2025年 |
2025年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支出 |
27.45万元 |
27.45万元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 益指标 |
提高干部 职工收入水平 |
提高干部 职工收入水平 |
提高干部 职工收入水平 |
15 |
15 |
|
|
|
社会效 益指标 |
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
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
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
15 |
15 |
|
||
|
生态效 益指标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部职工满意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总分 |
100 |
100 |
|
|||||
附件4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财政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表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指标 |
指标 |
||||
|
投入 (20分) |
项目立项 (12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 (4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
||||
|
②所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
||||
|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
4 |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4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
||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
||||
|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
4 |
||||
|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
|
||||
|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
|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
||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
||||
|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
4 |
||||
|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教或计划数相对应; |
|
||||
|
④是否与预期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
||||
|
资金落实 (8分) |
资金到位率(4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
|
|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 |
||||
|
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
到位及时率(4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
||
|
及时到位资金:截至规定时点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4 |
||||
|
应到位资金:按照合同或项目进度要求截至规定时点应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
||||
|
过程 (30分) |
业务管理 (10分) |
管理制度健全 (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
||||
|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3 |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3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
||||
|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
|
||||
|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
||||
|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3 |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其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
4 |
||||
|
财务管理 (20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5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5 |
||||
|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7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
||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
||||
|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
|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
|
||||
|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
7 |
||||
|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8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
||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8 |
||||
|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
|
||||
|
产出 (30分) |
项目产出 (30分) |
实际完成率(7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
|
|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 |
7 |
||||
|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
||||
|
完成及时率 (7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 (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100%。 |
|
||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
7 |
||||
|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
||||
|
质量达标率 (8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
|
||
|
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
8 |
||||
|
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定的绩效指标值。 |
|
||||
|
成本节约率 (8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 /计划成本×100%。 |
|
||
|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
8 |
||||
|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
||||
|
效果 (20分) |
项目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4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績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4 |
|
社会效益 (3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3 |
|||
|
生态效益 (3分)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3 |
|||
|
可持续影响(4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4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策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
合计(分) |
100 |
||||
附件5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
投入 |
10 |
预算配置 |
10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市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
过程 |
60 |
预算执行 |
20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20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20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
预算管理 |
40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6 |
||||||
|
过程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8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
产出及效率 |
30 |
职责履行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20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350)*8 |
|
8 |
||
|
履职效益 |
10 |
经济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0 |
|||||
|
社会效益 |
|
|||||||||
|
12 |
行政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
合计(分) |
100 |
|||||||||
附件6
单位(部门)绩效自评公开网址统计表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自评报告公开是/否 |
公开网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180 |
江永县森林公安局 |
是 |
|
李琪 |
572318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湘公网安备 431125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