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永县财政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财政预算决算、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条例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管理各项财政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策性基金;审核报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管理财政行政法和教科文支出。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财政支农、农业财务管理;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国债发行计划,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外国政府贷款的管理职能。监督执行法律会计规章制度,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江永县财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县财政局设办公室、预算股、农财股等18个职能股室以及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县财政事务中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三个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辖9个乡镇财政所。全局年末有在职人员132人。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完成财政收入任务,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江永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落实“三保”工作,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3.加强财政投资评审,节减财政投资。
4.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支出决算数为2895.13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2028.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社保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866.2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99.01万元,预算管理一体化虚拟终端改造409.59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费247.68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运行成本方面
1、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县财政局开支“三公”经费计21.33万元,全年“三公”经费开支比 2022年下降5.16% 。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从2021年起,凡采购办公用品、广告宣传、信息技术服务等,均通过电子卖场进行。
(二)管理效率方面
制定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保持财政支付进度与国库余额协调运转。
(三)履职效能方面
1、强征管,财政收入稳中有升。2023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5.84亿元,同比增长2.47%,占全年预算5.47亿元 的106.8%。其中,累计完成地方税收收入4.16亿元,税收占比为71.2%,收入质量较高。
2、争资金,财政实力得到增强。立足支持全县经济发展,坚持抓项目、跑申报、催进度、促到位,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实现了向上争资较大幅度的增长,2023年,全县争取财政性资金19.3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9.3%,同比增长8.4%;争取政府债券资金6.36亿元,比去年的3.81亿元增加2.55亿元,增长66.9%,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和财政平稳运行。
3、保民生,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坚持把“三保”作为安排财政支出的第一重点,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解决干部职工工资、社保以及低保等资金,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2023年,我县确保了在每个月15号前按时发放干部职工工资,并且在上级未增加任何资金情况下,自筹资金按月支付了全县在编人员基础绩效奖金。截至12月31日,我县在编人员2023年工资及基础绩效奖已经全部兑现,在全市来说,属于保障比较好的县区。
4、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及我局2023年重点检查计划,我局在全县先后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三湘护农”专项行动、预决算公开检查、减税降费检查、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财政内部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人才优势,派出业务骨干20余人次,积极配合县纪委、县巡察办、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围绕作风建设、专项巡察等开展了系列工作。
5、全面加强债务管控。2023年我局严格对照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备案的化债方案,以及省里每年化解10%的考核要求,按照2023年到期债务化解计划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全年共完成隐性债务化解61170.67万元(注:其中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支行认可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责任核减35928.56万元)。2018年8月以来累计完成化解270169.36万元,达到省里序时化债进度的62.46%,超额完成省里序时化解50%的考核目标任务。
在化解隐性债务的同时,我局多措并举做大综合财力,全年完成综合财力349548万元,其中土地基金实现入库金额74237万元,同时加强债务风险监测,确保了我县2023年债务风险级别不升级,处于风险提示区(橙色)。
(五)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
我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均是当年的支出,可持续影响年限为一年。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经对来我单位办事的100名各界人士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对来我单位办事的服务满意度为95%。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财源建设任务繁重,当前经济仍在调整转型,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一些实体经济困难重重,部分传统产业面临经营困境,我县财源基础仍然薄弱,缺乏新的财税增长点。二是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税收增长困难、上级转移支付增速放缓、政府性基金减收等多重因素影响地方财力增长,民生保障、生态建设、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财政管理有待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产经营还需改进,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产业项目建设,夯实财源基础,全面完成财税收入目标,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做好“六保六稳”各项工作;坚持依法理财,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财政工作水平,保障财政运行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规定,我单位将在江永政府网公示绩效自评结果。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江永县财政局2023年绩效自评资料(附件2、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