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永县政协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机构组成、人员概况
江永县政协为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提案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政协云中心。现有干部职工32人,在职职工28人,临时人员2人,退休职工22人。
2.机构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及中共江永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永县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县政协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常务委员专题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2、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全国、全省政协会议精神及县委的有关决定,并向省、市政协和县委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3、组织好省、市、县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参观、调研、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解决办法,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
5、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及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6、开展对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谊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联系,支持他们积极开展活动;
7、加强与上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并接受其工作指导,联系和指导乡镇政协工作,联系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加强与县直单位的联系、协商;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9、负责接待来江永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10、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1、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妇女、工会等工作;
12、承办县委交办的有关其他事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服务大局、注重民生、促进和谐,为江永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单位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阶段性目标: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找准政协工作着力点,积极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促进江永发展建有益之言、献务实之策。切实提高政治协商水平。认真筹备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确保不出差错;高质量完成会议资料、文件、领导报告、社情民意、调研报告、文史资料等材料任务;精心组织各项专题视察、课题调研、民主监督、助力乡村振兴、走访委员、提案督办、机关文明创建、政协委员微建议等活动。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政协部门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制度规定的任务,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凝聚共识”的制度作用;组织开展委员视察、调研、协商等各项活动,保障政协委员正常履职,充分发挥委员作用。
完成《江永四大民谣印记》编纂,展现江永四大民谣的人文历史、族称与源流、建筑特色、民族风情及丰厚的文化底蕴,凝聚江永瑶族人民智慧的精神力量;完成年度专题协商课题任务,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出谋划策,推进江永县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江永县政协基本支出资金53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45万元,公用支出132.8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县级专项资金156.38万元。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江永县政协整体部门支出资金投入、分配和使用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我们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以《江永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江永财发〔2024〕3号 )、《江永县县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江永财发〔2023〕39 号 )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省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为指导,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对江永县政协整体部门支出资金的管理及产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自我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设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率3个一级指标、下分6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按照评价指标设定评价内容,分值为95分。(详见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3.评价方法:(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符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根据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并上报县财政局绩效股。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经济性分析。2023年江永县政协整体部门支出资金688.73万元,所有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 少花钱办好事,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
2.效率性分析。2023年,在县委和县政协党组的领导下,江永县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勇于担当作为,积极推进政协各项工作。
3.效益性分析。县政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以善作为、敢作为、有作为的精气神,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在现代化新江永建设中凝聚了人心、贡献了智慧。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江永县政协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计划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统筹安排各项支出,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根据《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评价内容和指标,对江永县政协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
四、自评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管理意识欠缺,绩效管理评价系统还不完善,覆盖面不够全面,目标不够明确,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还应不断提升。今后工作中将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评价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全面细化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结果运用,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政协江永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