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回应关切
分享到:
累计174分!江永查处“违章王” 罚款10920元
  • 2023-07-07 17:26
  • 来源: 江永发布
  • 发布机构:江永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字体【      】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日前,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在江永县S348国省道桃川竹园山庄路段进行交通违法稽查布控时,查处了一辆湖南省邵阳市号牌的别克小型轿车 ,该车从夏层铺镇往桃川镇方向行驶,执勤民警拦停,靠边检查。


事件经过








经调查,56岁车主倪某任所拥有的别克小型轿车存在超速、逾期未年检、不系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高达82条,应扣174分,罚款10920元。2018年至今均未进行任何违法处理,且最后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为2020年1月。目前,二中队交警依法暂扣倪某驾驶证以及驾驶的机动车,并责令其尽快到交警部门对未处理的82次交通违法全部处理。






2





小编提醒


广大司机在行车途中切记安全规范行车,牢记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规,生命只有一次,平安伴君一生。






3





  附带2023新规扣分大全  

扣12分:

1、饮酒驾驶;

2、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50%以上;

3、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4、在高速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


扣9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载50%以上未达100%;

2、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

3、驾驶未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车辆;

4、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扣6分:

1、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超20%以上未达50%;

2、驾驶小型汽车在高速超速20%~50%,或在一般道路上超速50%以上;

3、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扣3分:

1、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2、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在一般道路上逆行;

3、驾驶小型汽车在一般道路超速20%~50%;

4、开车有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


扣1分:

1、不按规定会车,或在一般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

2、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3、违法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4、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