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二、受理机构
江永县公安局
三、决定机构
江永县公安局
四、数量限制
无
五、申请材料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六、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746-5724327
办公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27号行政中心公安服务大厅出入境窗口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八、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7日,承诺办结时限7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护照120元/证。
十、审批结果
审批办结
十一、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三、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746-5724327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746-5755405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江永县潇浦镇千家峒路27号行政中心公安服务大厅出入境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上午12:00,下午1:30至下午5:00
十六、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附录1普通护照签发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