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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浦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29 10:56
  • 来源: 党政办
  • 发布机构:江永县潇浦镇
  • 字体【      】

潇浦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主动公开各种信息162条,其中,工作机构类信息1条,领导分工类信息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7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预决算公开类信息13条,人事信息10条,二十大专题信息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由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三层信息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未发生政府信息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

我镇充分发挥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政务公开查询专区作用,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做好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和利用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还需加强,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个别领域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未达到。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不够多样,在公开渠道较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掌握不够熟练,工作系统性规划性前瞻性不足。

(二)改进情况

第一,提高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增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切实抓好专业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的培养,针对性确定培训科目和内容,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第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补充完善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平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工作机制,建立考评机制,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第三,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要求,完善可操作性,明确主体、内容、时限等内容,务求公开实效,动态更新,确保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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