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永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
《江永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江永县“放管服”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永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1〕14号)《永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建设现代化新江永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信息公开。着力公开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相关政策举措,以公开促进“三高四新”战略顺利实施,重点公开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新兴产业培育、市场主体培优、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军民融合发展、品牌提升“六大工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主体增量提质、潇湘人才行动、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七大计划”,抓好国资国企、投融资体制、要素市场化配置、“放管服”社会治理“五大改革行动”,实施对接大产业、拓展大合作、构筑大通关、推进大招商、优化大环境“五大开放行动”等方面信息,。(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县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归集整理、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历史规划(计划)等,并链接到省市“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助力形成全省“十四五”规划公开矩阵,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应用。(县发改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卫健康、社会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件民生实事及其他重点民生实事的工作进展、落实情况等信息:1.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2.农村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3.农村公路(乡乡通三级路、旅游路、资源 路、产业路)提质改造;4.开工建设城镇老旧小区;5.提高残疾 人“两项补贴”标准;6.康复救助残疾儿童;7.改新建农村户用 和公共厕所;8.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9.完成10KV及以下 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工程;10.建成芙蓉学校;11.提高城乡居民低 保水平;12.强化职业培训,新增城镇就业;13.建设农村公路安 防设施;14.提升农村通信网络;15.实施乡村“雪亮工程”,建 设乡村公共部位安防设备;16.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17.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 生院中医药服务有人员、有场地、有服务、有设施;18.办理法律 援助案件 19.为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备手抬机动泵等设备设施,提 升“小火亡人”等事故救援能力;20.分类建设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21.建成诉源治 理多元解纷工作站,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高标准市场体系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具体措施,主动公开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以公开助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县发改局、县市监局、县科工信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建立完善预决算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社区)延伸。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县财政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继续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更新发布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措施。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统一规范发布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和敏感信息;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相关信息公开,加强健康科普宣传。立足预防预警,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大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县卫健局和医保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更新发布解读“一件事一次办”、“六稳”“六保”政策。(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持续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解读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湖南工作名片相关政策举措。更新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梳理、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申请表单和窗口运行以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推送办事结果,助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固化形成具有江永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标准体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化政策解读。按照即将出台的《湖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规则》,加强和规范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依托12345热线、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探索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完善省一体化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委网信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扣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十)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行政法规文本。集中统一公开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会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专栏集中统一公开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提升“文件库”质量水平。(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2021年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稳步推进政府公报建设,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编制发布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五统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要求,建立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和完善政务公开窗口。逐步完善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公开和服务数据共享、内容同源、标准一致,打通“我要看”和“我要办”,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十三)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十五类信息范围:(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实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要求,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司法局负责)
(十六)建立政务公开“四机制”和完善“五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协调调度、督查督办、交办通报、考核问责“四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查、信息发布协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五制度”。构建政务公开全流程制度体系,从机制和制度层面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和发布协调等工作流程。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等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事项梳理不清不准和信息公开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及时下发问题清单交办函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和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使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按照省级实施细则要求,推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各领域信息公开,以清单方式列出公开内容及时限要求,方便公众知晓、获取。严格按照国办修订完善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发年报。(县教育局、卫健局、水利局、科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永分局、县城管局、交通局、县发改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八)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
(十九)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对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对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对依法督促整改。各乡镇、各单位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