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民政局2025年工作亮点及下步
工作打算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民生兜底保障。5月完成提标补发。1-11月发放城镇低保881.92万元(1537人)、农村低保2441.59万元(7391人);特困供养城镇51.90万元(452人次)、农村1030.22万元(13394人次);临时救助192.48万元(2232人次)。整治分散特困照料问题,变更79人照料人、取消11人资格,追缴护理费25105元(9人),立案4人,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2户11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03.17万元(30319人次)、重度护理补贴296.54万元(29657人次)。
2.儿童福利。落实孤儿1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4人保障,1-11月,发放补贴22.92万元(孤儿)、193.66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2.5万元(5人次)。关爱农村留守儿童2517人,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100%,开展“五防”安全教育4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800份。投入25万元建设5个示范儿童之家,争取100万元改造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080平方米,床位20张),打造免费公益托管班,400余名儿童参与6大类21项活动。
3.养老服务。推进老年助餐,建成家庭养老床位63张(补贴6500元/张),居家上门服务64人(2598人次);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3人(补贴1.68万元)。排查整改养老机构隐患72处,完善制度。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成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嵌入式中心,财政保障机构经费260万元,农村互助养老覆盖112个村(社区),建成28个示范“长者驿站”。
4.社会事务与公益。截至11月,婚姻登记结婚866对、离婚207对(冷静期后离婚率44.5%,合格率100%)。公墓管理推进全域火葬改革,火化遗体15具,建梅花山公墓火化炉及墓穴,发倡议书3.5万份,专项整治立案6人、党纪处分6人,追缴罚没19.74万元,完成巡察整改。救助站开展“6.19”宣传,做好流浪人员寻亲安置。社会组织登记121家(新成立3家、注销22家、撤销13家、变更7家),应参检114家完成109家(参检率95.6%)。福彩销量2191万元(完成率121.72%)。筹慈善资金9.54万元,落地10个“一老一小一困一残”项目,服务670人次。
5.区划地名与边界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与广西富川深化跨区域协作,召开2次联席会议,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地名管理,复核上图乡村道路地名信息543条,开展“保护地名文化”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手册200余份,完成1个楼宇住宅小区命名备案,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安装智慧路牌91块、门牌353块,覆盖18个村(社区),挖掘38条地名词条、26个地名故事,组建志愿者队伍,推广试点经验,拟设智慧路牌140块。
二、工作特色与亮点
创新“乡村著名行动”数字化模式,以智慧路牌等激活乡村治理;公益托管班免费服务400余名儿童,破解暑期看护难题;全域火葬改革“零突破”,火化遗体15具,惠民政策落地;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成型,4个助餐点惠及2万余人,农村互助养老覆盖全部村(社区)。此外,“乡村著名行动”试点经验相关文章被央广网、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报道,省级媒体刊发3篇,市级发布3篇,省政府新闻办“湖南‘十四五’答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民政专场)”介绍五年来湖南民政事业发展成就中,特别介绍我县路牌设置命名工作,形成全国示范效应。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十五五”期间重大项目:拟建成江永县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中心项目;续建梅花山公墓扩园项目,启动殡仪馆提质改造及3个乡镇治丧场所、95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重点工作:养老服务:到2030年,实现全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80%以上的养老机构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区划地名方面:2028年完成第六轮省界联检;2025年底制定地名方案,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编制地名方案,成立志愿者队伍,2028年底形成成熟管理模式,地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2.2026年具体目标、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梅花山公墓改扩园项目。该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2025年专项债券支持建设项目,县发改局已申报2026年专项债项目。同时,通过市县民政部门争取,省民政厅拟将该项目纳入2026年中央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目前已在民政项目系统申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扩大覆盖范围,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扎实推动老区项目建设;儿童关爱服务实现“县乡村三级体系”全覆盖,管好用好示范儿童之家,引导社工、志愿者进驻;社会救助精准覆盖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群体;养老服务持续提升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质量,确保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应保尽保;公益慈善开展帮扶项目15个(服务超1000人次),争创市级“慈善工作先进单位”。
江永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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