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评估组严格按照年度评估标准,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22日对全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评估,共评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合格1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46—5722505
联系人:陈洪
附
江永县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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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 |
项目名称 |
传承人 |
考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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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永县 |
女书习俗 |
胡美月 |
合格 |
江永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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