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录
1.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附表一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表
3.附表二 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明细表
4.附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5.附表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至末级)
6.附表四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政府经济分类至末级)
7.附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8.附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9.附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10.附表八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1.附表九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附表十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3.附表十一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总表
14.附表十二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15.附表十三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16.附表十四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17.附表十五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18.附表十六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附表十七 2018年底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0.附表十八 2018年底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1.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情况表及方案办法
第二部分 江永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67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00%,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4.49%,税收占比为78.31%,同比提升4.17个百分点。
从收入级次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92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7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3.24%;上划中央收入预计完成13796万元,为预算的102.99%,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6.84%;上划省级税收入预计完成3642万元,为预算的102.92%,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9.65%。
从征管部门看,国税部门预计完成2066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95%,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7.14%;地税部门预计完成2439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07%,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5.55%;财政部门预计完成1164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63%,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3.08%。
2.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1226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54.12%,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93%。
3.上级补助收入情况:上级补助收入合计为1491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65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042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186万元。
4.代理发行地方债券转贷收入情况: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000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92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1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2000万元,上年结余195万元,调入资金22351万元,收入总计2329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2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7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8961万元,支出总计23289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120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35.97%),上级补助收入1835万元,上年结余23万元,收入总计为430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070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68.34%)。调出资金22351万元,支出总计为4305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045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0.3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110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72%),当年结余9341万元,年终累计结余3695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3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7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3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75%),用于企业改制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因尚未年终结算,上述四本预算的收支完成数据为预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并与省财政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我们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18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积极面对收入整体规模较少、支出刚性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困难,充分发挥“生财、聚财、理财”职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平稳发展。
1.坚持强征管,财政收入提质增量。面对新常态下的收入压力,始终坚持把组织收入放在财政工作的首位。一是积极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综合治税平台,完善税收分析、评估、管理、稽查等机制,对重点税源企业加强税收监管,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以查促管,以查促收,防止了税收流失,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700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长14.49%,税收占比为78.31%,比2017年税收占比提高了4.17个百分点。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预计完成非税收入12300万元,占财政收入比重为21.69%,比2017年完成数下降3.97%。三是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征收国有资产收入5292万元,增强了政府财力,提高了财政保障能力。
2.坚持惠民生,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心调度财政资金,在确保“四保”的情况下,投入16393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和民生事业,其中: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通组路建设项目39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600万元;支持教育发展解决大班额项目、乡村教师班主任津贴、智慧教育等3656万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237万元,重点投向全县62个贫困村,全力助推脱贫巩固提升。根据上级的要求,将惠农补贴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发放,全年共发放惠农补贴52种金额12611.63万元,其中惠农补贴46项,发放户数286994户,发放金额10791.48万元;扶贫资金6项,发放17023户,发放金额1820.15万元。
3.坚持促发展,财源培植再上台阶。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向上申报项目17个,争取资金1441.01万元,重点支持了我县旅游产业、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技改升级、工业能源等项目。投入财政资金1250万元,对全县80193户种养植户进行了承保,承保种植面积67.7万亩,承保养殖头数25.96万头,赔付种养殖户损失1342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农业发展。拨付贴息资金35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为189名创业人员发放创业贷款1965万元,扶持92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260人。
4.坚持严管理,财政运行更加规范。以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江永为契机,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出台了《江永县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江永县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一批新的财政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管理。协同纪委、审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追缴违规“三公”经费支出139.39万元,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资金134.34万元,净化了财务生态,行政运行支出有效降低,“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2018年前三季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压缩了703.8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3%,其中:车辆运行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6%,公务接待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1%。
5.坚持防风险,政府债务有效化解。成立了江永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政府债务尤其是政府隐形债务进行了清理,摸清了全县政府债务底数,建立了债务台账,实现了对政府债务的动态监控。制定了《江永县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暂停了两个PPP项目,核减了重点项目投资1.77亿元,调减了中长期支出责任债务9.6亿元,归还政府债务本息5.34亿元,债务风险有效降低。
各位代表,2018年的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过程中还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财源基础薄弱,收入增长难度大;增支因素集中,资金供需矛盾突出;政府债务沉重,偿债压力较大;预算管理和监督力度仍需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培植壮大财源;做实财政收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坚持民生优先,厉行节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依法理财,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依法科学,细化编制;综合预算,全面完整;勤俭节约,注重绩效。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62370万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56700万元增加5670万元,增长10.0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42364万元,上划中央、省级收入计划为20006万元。
分财税局收入计划情况是:
税务局计划完成51185万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45055万元增加6132万元,同比增长13.61%;
财政局计划完成11185万元,比2018年预计完成数11645万元减少460万元,同比下降3.95%。
2、支出计划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50305万元(不含上级专项指标的追加),比2018年预算增加12578万元,同比增长9.13%。
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预计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5448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收入81794万元,返还性收入3654万元。
4、一般公共财政预计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3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5448万元,调入资金25787万元,收入总计1535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3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960万元,支出总计15359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安排
⑴土地出让金收入150000万元;⑵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00万元;上述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50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
⑴重点项目支出18900万元;⑵住建部门支出900万元;(3)智慧教育7300万元;(4)教育均衡发展6000万元;(5)“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1304万元;(6)政务中心改造经费185万元;(7)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及财政业务电子化建设220万元;(8)政府会计准则实施软件费40万元;(9)财政局机房三等保建设230万元;(10)全县无纸化办公系统170万元;(11)综治视频联网系统建设509万元;(12)人民医院搬迁700万元;(13)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700万元;(14)创文、综治工资4850万元;(15)2018年绩效奖励4800万元;(16)司法局法律教育基地建设65万元;(17)归还政府债券本金支出(置换债券)20040万元;(18)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19)归还政府隐性债务本息53200万元。上述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125113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150900万元,基金支出计划完成125113万元,调出资金25787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上年预计结余40051万元,本年收入43826万元,支出33362万元,年终累计结余5051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8万元,支出338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支出。
(五)2019年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1.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年初在县财政局召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2019年部门预算会议时,安排布置了县直各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与预算编报一同上报县财政局
2.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所有法律法规,牵头带动所有业务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系统的一切工作,并圆满完成2018年扶贫资金自评和2019年扶贫资金的填报工作任务。
3.开展2018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永财发[2019]5号,安排布置了县直各单位要进行预算绩效自评,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
4.逐步进行绩效监控管理,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直预算单位财政资金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江永财发〔2019〕11号.安排布置了县直各单位要进行预算绩效监控.上报绩效运行监控表。
5.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各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委托湖南诚悦达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并要求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写出了整改报告。
6.圆满完成了2018年扶贫资金绩效自评填报工作和2019年扶贫资金绩效填报工作。
(六)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县2019年“三公”预算经费总额1623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减少70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
(七)地方政府债务债券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地区和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共发行19700万元,一般债券10600万元,专项债券9100万元
2.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22000万元,均为一般债券,含再融资债券2547.59万元,到期本金2547.59万元,到期利息3880.97万元。
3.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到期本金20038.49万元,到期利息4215.12万元。
4.2019年度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一般债券10600万元用于创建国卫城区建设专项经费、六个派出所新建及提质升级改造项目、江永县“厅地共建”勾蓝瑶寨文化生态项目、江永县白牛路新建及相关两条路扩建项目、江永县思源实验学校、江永县金龙公园项目六个项目,专项债券9100万元用于江永县工业园“两供两治”项目、江永县湘南水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江永县汽车东站建设用地三个项目。
(八)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数,上级补助我县税收返还和一般转移资金预计85448万元。
其中:税收返还3654万元,(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249万元;(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82万元;(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851万元;(4)其他税收返还1272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794万。(1)体制补助收入66万元;(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4062万元;(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7957万元;(4)结算补助收入820万元;(5)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47万元;(6)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3035万元;(7)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643万元;(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9)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4412万元;(10)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534万元;(1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1078万元。
三、2019年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高质量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广辟财源保增收。一是充分发掘收入潜力。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建设,积极构建立体化、全方位的综合治税新模式,既抓好重点财源,又管好零散税收,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保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二是精心组织财税收入。严格收入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征管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财税工作局面。完善综合治税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保证均衡入库。三是及时掌握上级政策,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坚持“积极向上、精准发力”的工作思路,及时掌握了解中央和省的政策动态,把握上级投资重点,找准县域经济与国家政策的契合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筹集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力争2019年财力性转移支付有较大增长。四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处置闲置资产力度。充分利用我县荒地多的优势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取得转让收入;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清理,盘活闲置资产,为财政提供可用资金。
2、精细管理促规范。积极创新预算管理机制,着力规范“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融资举债等财政性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压实偿债主体责任,确保按化债方案消化债务。二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认真总结绩效评价经验,进一步扩大对专项资金、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范围,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三是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在现有基础上,按照上级关于预算公开的新要求、新标准,进一步完善公开的方法,扩大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的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四是继续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重点项目的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增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五是精细化管理日常工作。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教育、社保、农林水、扶贫等民生支出、重点支出,做到按进度及时拨付,防止资金滞留沉淀。要强化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措施和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3、优化支出保重点。一是要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积极筹集资金,科学合理调度,确保全县干部、教师队伍人员工资、津补贴和机关运转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资金需要,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要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继续加大对农村、农业和农民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入学、就医、居住、出行等切身利益问题。加大以城市廉租房为核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工作步伐。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难题。三是保障改善民生,确保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年度任务,支持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科学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中小学校舍和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大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4、江永县财政预算批复时间: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