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江永县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7月2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永县财政局局长 周海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详见表一)
⑴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6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407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33%,同比增长4.3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59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8.21%,同比下降1.8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32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8.58%,同比增长27.6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81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41%,同比增长8.26%。税收占比为66.08%,同比提高0.51个百分点。
分财税三局完成情况是:国税局完成1290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1.72%,同比增长54.27%;地税局完成146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44%,同比下降17.85%;财政局完成1322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27%,同比增长2.50%。
⑵上级补助收入完成情况。2016年上级补助收入143258万元,同比增加7473万元,增长5.50%。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3851万元, 同比增加9030万元,增长12.07%;上级专项指标55752万元,同比减少2417万元,下降4.16%;返还性收入完成3655万元,同比增加860万元,增长30.77%。
⑶债券转贷收支情况。2016年,债券转贷收入29486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1086万元,新增债券8400万元。置换债券21086万元全部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减轻了债务成本。新增债券8400万元,其中:已在2016年年初预算安排2700万元,其余5700万元主要安排弥补短收收入3822万元、追加教育投入资金981万元、公用城市维护费342万元、消防大队建设450万元、农业保险105万元。
2、支出完成情况(详见表二)
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178296万元,为年初预算110741万元的161%,比上年165901万元增加12395万元,增长7.47%。其中,重点支出如下:公共安全支出完成8906,同比增长21.5%;教育支出完成36589万元,增长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780万元,增长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6885万元,增长37.0%;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8291万元,增长17.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955万元,增长23.2%;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010万元,同比增长3.19倍。
3、收支平衡情况(详见表三)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5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3258万元, 债券转贷收入2948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01万元,收入总计201835万元;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782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6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248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万元,支出总计201835万元.收支两抵,无结余。
4、短收收入及上级追加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⑴短收收入安排情况。2016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590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32412万元短收3822万元,其中税收短收3058万元,非税收入短收764万元。主要用新增债券弥补。
⑵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情况。2016年,上级追加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超年初预算数8935万元。主要安排支出是:专项支出3568(其中:教育支出3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6万元,公安支出减少33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减少1590万元),追加村级运转经费支出1087万元、民调支出194万元、信访支出143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经费905万元、预备费2136万元、离退休人员调资支出90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详见表四)
2016年全县完成基金收入120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51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211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万元,收入总计36069万元;基金支出1488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1167万元,支出总计360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详见表五)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8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384万元,上年结余14636万元,收入总计46855万元;支出完成3020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55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详见表六)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53万元;安排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改制支出。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6年底止,县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 12.91亿元,比上年12.05亿元增加0.86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69亿元,比上年9.83亿元增加0.86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48亿元,与上年持平;政府可能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0.74亿元,与上年持平。
过去的一年,财税部门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发展经济,支持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重点税源支撑作用不够明显,新增税源贡献度不高,财政收入增长难;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财政资金调度难度不断加大,财政支出压力增加;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能力较弱,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支情况(详见表七、表八)
1、公共财政收入情况。2017年上半年我县财政收入完成37497万元,同比增长29.18%,收入增幅列全市各县区第一,税收占比为63.01%,同比下降6.17个百分点。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500万元,同比增长30.19%;上划中央收入7136万元,同比增长34.64%;上划省级税收1861万元,同比增长1.42%。
从征管部门来看:国税局完成10419万元,同比增长58.92%,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31.93%;地税局完成13591万元,同比下降2.29%,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28.19%;财政局完成13487万元,同比增长57.54%。
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23627万元,同比增长17.66%;非税收入完成13870万元,同比增长55.04%。在地方收入中,地方税收完成1630万元,同比增长13.02%,税收占比为51.17%。
2、公共财政支出情况。
2017年上半年完成公共财政支出114442万元,占省财政厅预计我县一般公共财政支出数190141的60.19%,比去年同期87429万元增长30.9%。其中民本民生支出为84740万元,占总支出的74.05%,比去年同期67660万元增长25.24%。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增长35.63%,教育支出增长69.86%,科学技术支出增长5.3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6.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22.1%,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08倍。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详见表九)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459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6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29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2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2.67%。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3.33%;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79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7.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375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7.5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6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2万元。
(三)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
1、财税征管形势喜人。上半年,全县完成财政收入37497万元,占年初预算47260万元的79.34%,同比增长29.18%。完成税收收入23627万元,占年初预算32520万元的72.65%,同比增长17.66%,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63.01%。从上述情况来看,全年完成年初预算数没有问题,现在我县的目标是争取完成49000万元,增幅达到20.3%,力争排名全市第一。
2、重点支出得到保障。上半年,完成财政支出114442万元,同比增长30.9%,其中:民生支出8474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4.05%。财政部门坚持 “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项目建设”的原则,合理调度资金予以保障,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争取资金成效显著。上半年,我县共争取资金104534万元,同比增长13.1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75029万元,同比增长23.69%,主要是扶贫资金增幅较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9505万元,同比下降6.95%,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农林水支出资金、住房保障支出资金减幅较大。
4、资金整合取得突破。按照中央以及省市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县开展了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为重点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上半年共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5000万元,支出2100万元,有效解决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碎片化问题,受到了上级财政的充分肯定,获得了专项奖励500万元。
5、财政管理得到加强。上半年,县国库局受理支出91030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72.43%;参与政府采购118个项目,预算金额1671万元,实际支出1606万元,节支率为4.04%;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323个,审定金额53941万元,审减金额12910万元,审减率为23.93%。开展了“三公经费”专项检查,查出违规开支“三公经费”501万元,全部收缴财政,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开支。
(四)当前财政收支面临的问题
一是重点税源支撑作用不大,全县经济增长下行压力持续存在,我县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可提供的税收非常有限,工业企业的税收支撑正在放缓。重点项目推进较慢,如果后三个月重点项目不能按期加快进度,将直接影响到我县财政收入的增长;二是非税收入占比较高,达到36.99%,税收收入占比只有63.01%,如要达到小康指标税收占比为75%,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可用财力少,我县财力除用于保工资、保民生、保重点项目外,用于支持经济发展的财力较少,尤其本级财政对重点产业发展基本无力安排。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培育壮大财源。一要支持现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金融信贷、技术改造、名牌产品等方面的奖励力度,落实好高新技术优惠、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传统工业改造提升,鼓励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并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其尽快发展壮大。二要支持工业园区加快建设。把工业园区作为培育壮大财源的主阵地,切实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产业转移引导激励机制,促进生产要素和重点产业加速向工业园区集中,不断提高工业园区投资强度和入驻进度,努力将工业园区打造成高端高质高效产业聚集区。三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全县纳入考核的70个重点项目,要切实完善项目领导责任和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完成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和项目税收任务。四要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放水养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减税措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严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减轻企业负担,以财政收入“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
(二)加强收入征管。一要切实抓好收入组织。强化收入预测分析,牢牢把握收入组织的主动权。要按月抓收入,在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税源上下功夫,促进收入均衡入库、平稳增长。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各种税费及时足额入库。二要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突出征收管理、考核奖惩、稽查稽核,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激励约束机制。对全县19个重点非税收入单位实行收支目标管理,对所有非税收入单位实行非税收入计划与单位支出挂钩,原则上要求各单位非税收入达到20%以上的增长,坚决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三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对中央、省的财政政策学习研究,吃透精神,做深做实基础工作,加强汇报协调,把我县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与中央和省的政策紧密对接,用活用足我县享有的有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等支持。
(三)深化财税改革。一要抓好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在保持县与各乡镇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规范县与各乡镇财政收入分配关系,结合省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研究出台县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方案。二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加强不同预算体系间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为重点,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解决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三要深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体系,强化国库资金管理,严禁违规出借国库资金,确保国库资金安全。
(四)积极跑项争资。一是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密切关注有关动向,研究上级转移支付政策变化,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县困难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工作,为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基本财力奖补转移支付创造条件。二是密切关注专项拨款政策动向,争取上级在资金政策项目方面的支持,特别是研究好中央省级政策支持导向,找准结合点和突破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我县经济保障能力。
(五)规范财政管理。一要严格依法理财。严格执行《预算法》,增强预算的法制性和约束力。依法组织收入,确保财政预决算数据的真实性,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的相关规定,对结余结转超过两年的中央资金,结余结转超过一年的省、市专项资金,一律收回重新安排。三要提高资金绩效。完善落实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重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重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绩效公开力度,实现财政资金绩效跟踪全覆盖、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部门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全覆盖。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虽然面临一定的困难和压力,但是,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忘初心,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