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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江永县百姓菜园零售店)
  • 2023-06-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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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信息抽样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县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永县百姓菜园零售店

(一)按照湖南省实施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有关要求,我局于2023年2月28日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售卖的“老姜”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老姜”铅(以Pb计)项目,实测值为0.37mg/kg,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江永县百姓菜园零售店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6月25日对江永县百姓菜园零售店下达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书编号为江永市监案处字[2023]60号,具体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4.5元。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元)两项合计伍仟零捌拾肆元五角(¥:50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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