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七、附件1:江永县粗石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八、附件2:2024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粗石江镇人民政府内设四室六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教体广电服务中心、工交安监和规划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林业水利服务中心,编制55,现有在职人员52人,比上年减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永县粗石江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由县粗石江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组成,无其他下属部门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5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0.9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5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52.52万元,公共安全 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0.9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5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52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78.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基层武装工作经费3万元,乡镇妇联工作经费、乡镇团委工作经费、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经费、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经费各2万元,工会经费1万元,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经费3万元,乡镇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注:如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应反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4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加7.2%,主要是2024年人员数比上年度增加,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1.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开展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开展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注:如某大类无采购预算,则填“0”)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652.5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52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3月15日,江永县财政局批复了2024年本部门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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