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江永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七、附件:江永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江永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江永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体制机制、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江永办〔2019〕34号)、《关于江永县信访局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江永编发〔2022〕23号)文件规定,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3.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4.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县区、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
5.对全县山林、水利、土地"三大”权属纠纷的调处进行督促、督办和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制止群众性械斗工作;巩固调处纠纷成果、发展边界睦邻友好关系。
6.研究、起草有关信访调纠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信访调纠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县信访调纠业务,总结推广信访调纠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调纠工作的意见。
7.掌握全县信访调纠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调纠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调纠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调纠干部培训;负责信访调纠部门信息化建设。
8.负责做好县信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江永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信访股、调纠股,下设县信访救助服务中心、网络信访服务中心,现有在编人员11人,公务车辆一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下级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江永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8万元,收入较去年201.63万元增加0.17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7.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5万元,支出较2023年201.63万元增加0.17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9.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25.75万元,公用经费13.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2.35万元,主要是本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保安工资6.48万元;抽调人员工作经费2.00万元;县长信箱经费2.00万元;矛盾调解中心10.00万元;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经费3.00万元;值班律师参与接访津贴6.20万元;信访津贴3.67万元;北京信访工作经费15.00万元;办案费10.00万元;县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办案费4.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运行经费13.7万元,比上年预算15.1万元减少1.4万元,减少9%,主要是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减少2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3年持平,主要是我单位严控“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永县信访局(县政府调出纠纷办公室)有公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45万元,项目支出62.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江永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为0万元。
(八)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成本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3月15日,财政局批复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江永县信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含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