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2024年江永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含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4)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指导仲裁工作。
(7)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江永县司法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2019年县编委核定,县司法局现有职能股室9个(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律事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计财装备股、政工股),直属事业单位3个(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复议应诉中心),乡镇司法所9个。现有编制50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48人,公务车3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县司法局本级、县公证处。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单位预算总收入95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28万元,无其他收入来源。与2023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增加145.3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954.2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05.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39万,住房保障支出49.24万元,支出较2023年增加145.33万元,增长18%,主要因为是增加了工资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4.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710.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本项支出为工资福利支出615.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43.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公证处工作经费3万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1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15万元,规范性文件审理2万元,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经费94.12万元,普法工作经费27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经费6.3万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30万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经费10万元,行政执法考试工作经费10万元,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值班工作经费16.5万元,收费成本及工作经费9.8万元(据实结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预算为95万元。与2023年相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万元,比上年36.2万元下降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一样没有发生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比上年30万元下降33%;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比上年6.2万元下降3%。主要是我单位厉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节减行政运行成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江永县司法局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江永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永县司法局有公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江永县司法局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5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56万元,项目支出243.7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2024年预算公开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4年,江永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江永县司法局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
(九)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3月15日,江永县财政局批复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1.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江永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江永县司法局 2024年绩效目标申报表2.江永县司法局 2024年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