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共青团江永县委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江永县委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共青团江永县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江永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江永县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江永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各乡镇及县直各战线团委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
6.指导和帮助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共青团江永县委员会为群团机关(全额拨款);机关共设置行政编制3个,内设机构1个;下设江永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个;本单位未配备公车。
(二)决算单位构成。共青团江永县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共青团江永县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7.37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4.12 万元,增加45.3 %,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7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7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37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4.12万元,增加45.3%,主要是工资上涨增加人员经费以及各项团县活动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12万元,主要是工资上涨增加人员经费以及各项团县活动开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8万元,占8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万元,占5.77%;卫生健康支出2.28万元,占2.95%;其他支出7.82万元,占10.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47万元,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数持平。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 (款) —其他支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82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调整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65%,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3.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8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3.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6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一部分接待费含了上年的未支付的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8 个、来宾66人次,主要是与周边县交流发展社团经验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 0万元。
九、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本部门2023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2023年末组织有关人员对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74万元,用于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建团100周年朗读大赛、团干部上讲台宣讲比武赛等,人数300人,内容为表彰本县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开支培训费0.63万元,用于召开团系统、少先队系统业务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共青团、少先队业务员知识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