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永县接待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江永县接待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江永县接待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来江永视察、检查工作的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市副厅级以上干部,外地来江永考察的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省、市有关专项督察考核、考察、巡视组等领导莅江永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商务、外事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商务、外事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特邀客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赴外地参观、学习、考察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县级一类会议、二类会议,以及中央、省、市在江永召开的二类及以上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四)配合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五)做好与接待任务有关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为领导提供接待工作信息。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接待服务中心是县委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江永县接待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江永县接待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收入393.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38.32万元,降低8.87%,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经费拨款;2023年总支出393.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38.32万元,降低8.87%,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合计39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6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合计39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9万元,占8.69%;项目支出359.44万元,占91.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93.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38.32万元,降低8.87%,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拨款;2023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93.63万元,减少38.32万元,降低8.87%,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32万元,降低8.87%,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3.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36万元,占54.4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8.33万元,占4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万元,占0.94%;卫生健康支出1.62万元,占0.41%;其他支出5.63万元,占1.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5.77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93.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3.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6.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0.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8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4.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9.1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8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5.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72万元,调整预算数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5.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11万元,调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没有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2万元,调整预算数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0.2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5.63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168.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列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0.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6%,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规定标准接待;与上年相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共计接待178批次,其中重宾接待6批次,公务接待86批次,商务接待92批次,主要是各级领导来江永县检查、调研、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本单位2023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 2023年初组织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对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1万元,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未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此方面支出为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23年决算公开表、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