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永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永县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江永县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主要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详细职责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县委编委“三定”方案中的主要职责。
(二)工作任务: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第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江永提供坚强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全面负责。
根据江永办【2019】13号、江永编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县纪委、县监委2023年下设14个室:办公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江永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第四纪检监察室(问责工作办公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设立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综合派驻11个组,单独派驻2个组。下辖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反腐倡廉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江永县纪委监委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江永县纪委监委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公开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95.1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82.28万元,增长21.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95.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1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9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10万元,占65.27%;项目支出554.06万元,占34.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595.1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282.28万元,增长21.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5.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2.28万元,增长21.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0.71万元,占83.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45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53.90万元,占3.38%;其他支出97.11万元,占6.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9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26.33万元,支出决算为89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导致所需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86.5万元,支出决算为28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开支,且由于财政困难部分开支没有当年完成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7.6万元,支出决算为15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其他纪检监察事务开支,且由于财政困难部分开支没有当年完成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2.86万元,支出决算为95.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预算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预算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预算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96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导致所需经费增加。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预算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1.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75.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6%,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49.29万元,完成预算的81.0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完成预算51.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部分开支没有当年完成支付,与上年相比增加2.37万元,增加43.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部分开支在本年度报销。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完成预算的90.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公车运行维护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2.32万元,增加355.1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今年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及上年度部分开支在本年度报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7万元,占15.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42万元,占84.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58个、来宾1034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督查、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8.54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8万元,主要是加油及维修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单位2023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2023年末组织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对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26万元,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人数160人,内容为江永县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纪委信访工作业务培训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98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1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决算公开表格、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