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向我局申请优化建筑外立面:1.取消楼层、屋顶的坡顶造型,改为横向线条;2.建筑外墙改为米白色,原线脚颜色改为咖啡色;3.原普通窗户改为落地窗;4.原横向栏杆空调机位改为竖向百叶空调机位。(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经办股室: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746-2322354 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附:滨江大道北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
滨江大道北地块一、地块二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稿)
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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