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码市镇大柳村、邬龙村,用地面积10367.4平方米,建筑面积343.45平方米,容积率0.03,建筑密度3.3%,绿地率33.34%。(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经办股室: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746-2322354 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附:江华瑶族自治县码市液化气站迁建项目规划方案
码市液化气站迁建项目规划方案
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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