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天仁疼痛专科医院
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医保处字〔2025〕第15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月10日
处罚内容:1.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约谈有关负责人;2.责令退回损失医保基金19700.93元;3.处造成损失金额1.2倍的罚款23641.12元。
罚款金额:23641.12元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违法违规事实: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存在以下事实:存在为患者住院期间(间隔时间0-1天)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办理出院,在短时间内因同一疾病或相同症状再次办理入院,将参保患者应当一次住院完成的诊疗过程分解为两次或两次以上住院诊疗过程,纳入医保支付并进行医保结算的情况。经统计共涉及人6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9700.93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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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