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华雅医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医保处字〔2024〕第08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规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16607.36元;约谈有关负责人;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16607.36元。
罚款金额:16607.36元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违法违规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间,在医保结算过程中,存在年终转结账时及病种达相应分值后分解住院等违规问题,涉及困难人员赵军某、黄大某等5人次。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是分解住院的行为。经计算,违规医疗总费用共计19813.72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6607.36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14号)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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