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白芒营华厦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医保处字〔2024〕第06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9月3日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39195.01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39195.01元。
罚款金额:39195.01元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违规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8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及过度检查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经核算,共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39195.01元。
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国家医疗保障局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五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湘医保发〔2024〕第14号)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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