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290010/2024-00341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08-05
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处罚情况
文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处罚情况
  • 发布时间:2024-08-05 16:00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发布机构:县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医保处字〔2024〕第04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30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退回损失医保基金684.62元,处造成损失金额2倍的罚款,计1369.24元。

罚款金额:1369.24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法违规事实:当事人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有多名医务人员未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未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进行核验,同时未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存在诱导、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的问题。经核算,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84.62元。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