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大石桥乡大石桥村卫生室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医保处字〔2024〕第02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7月1日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规行为,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退回损失医保基金1551.73元,处造成损失金额2倍的罚款计3103.46元。
罚款金额:3103.46元
违法违规行为类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违规事实:当事人2024年1月至5月期间,存在串换药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共涉及医疗费用2216.76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共计1551.73元。
处罚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
处罚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