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
(4月12日报送)
【领导动态】
(一)4月6日,江华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军臣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吴军臣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压实责任的同时建立严格的追责问责机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科学合理谋划工作措施,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4月6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提名人选主持召开全县安全防范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园区安全、小区消防安全、市场及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工作动态】
(一)河路口镇:坚持党建引领,打好森林防灭火“主动仗”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连日来,河路口镇坚持“党建+”工作模式,推动党建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机结合,构筑起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森林防灭火安全防线。


(二)江华精准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车辆
4月10日晚上23时许,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执法人员通过数小时的布控蹲守,将一台多次遮牌经过治超不停车检测点的严重超限超载大货车查获。


(三)江华湘江乡:防汛救灾演练 筑牢安全防线
4月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防汛救灾应急演练,筑牢安全防线。

(四)江华公安局:集中清查护平安
4月6日晚,江华公安局开展统一集中清查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江华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新建参加。此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58人次,警车41辆次,清查酒店宾馆、出租房等行业场所57家,清查网吧、酒吧、KTV等娱乐休闲场所30家,发现整改各类治安风险隐患17处。

【工作亮点】
江华县狠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对头盔佩戴率是否达标和道交安APP是否完成任务实行严格奖惩。
1.省、市、县抽查头盔佩戴率未达标的扣减乡镇或单位工作经费,80%-90%(不含90%)每次扣1000元、70%-80%(不含80%)每次扣2000元、70%(不含70%)以下每次扣3000元,当月不达标的另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省、市、县头盔佩戴率抽查合格(90%以上)的增拨乡镇或单位工作经费每次200元,当月达标的另增拨工作经费1000元。
2.头盔佩戴率一个月不达标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责任乡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连续2个月不达标的对乡镇或单位分管领导预免职,连续3个月不达标对乡镇或单位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对乡镇长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停职专抓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劝导整治工作。
3.乡镇对两站两员和村辅警交通劝导督导不力,未落实“七必上”措施,造成亡人交通事故发生的,扣减工作经费每起2000元;当月道交安APP未完成任务的,扣减工作经费2000元;当月道交安APP完成任务的,增拨工作经费1000元。
4.对每月考核全县综合排名最后两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其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2次综合排名最后两名的乡镇,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未完成工作任务且季度综合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予以挂黄牌,季度综合排名前三名且辖区未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分别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2万元、1万元。
5.各职能部门必须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履职尽责,当月道交安APP未完成任务的,扣减工作经费2000元;当月道交安APP完成任务的,增拨工作经费500元;在考核中被市里、省里扣分的,在县里各项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每月考核在全市排名以第6名为基准,每后退1名扣减单位工作经费500元,后退2名扣减单位工作经费1000元,依此类推;在全市专项考核排名最后两名的职能部门,对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2次排名最后两名的职能部门,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6.加油站给不佩戴头盔骑乘人员的摩托车加油的,由县商务部门牵头组织联合查处;同一加油站发现2次以上(含2次)违规的,扣减县商务局工作经费每次1000元。
7.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经深度调查后,认定相关乡镇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每起扣减单位工作经费2000元;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8.现场督查和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机关企事业聘用人员,村、社区干部)不佩戴头盔、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车辆的,予以通报和媒体曝光,每人次扣减单位经费1000元;对各乡镇和单位的通报和约谈等分别纳入单位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及绩效考核相应分值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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