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31-0201-2017-011
江安[2017]7号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江华国有林场,江华经济开发区,县高新产业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2017年,按照“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控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标要求,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职业健康、特种设备、水利、电力、防雷、工贸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
(一)道路交通
一是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农机局、县公路局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深入开展“交安”系列执法行动、摩托车和三轮车整治行动、三类货车(重载货车、工程渣车、水泥罐车)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违章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创新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管控办法,提升道路交通管控水平。
二是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全面深化以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为重点的“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监控管理,实施全时段上线监控。加强客运场站和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继续实施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建筑施工
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移民局、县扩建办、县房产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配合。以推进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化为抓手,持续深化以防高处坠落、防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引发群死群伤的“两防”专项整治,加强对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作业等关键工序的安全监管。落实作业现场环节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遏制建设施工领域事故发生。从严打击挂靠、一人兼职两个以上工地、本人不到位和管理人员不履职的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农村自建房建筑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三)非煤矿山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和有非煤矿山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两大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全员安全责任制和以企业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作用的发挥。扎实推进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专项整治,落实隐患整改和灾害防治措施。重点开展安全风险公告专项整治、附属生产系统降尘专项整治。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避险减灾能力。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商粮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一是全面实施油罐地埋,深化危险化学品重点重大自动化、危险作业指令化、视频监控规范化、安全培训全员化“四化”专项整治,深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安全监管,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五统一”“六规范”要求的落实,深化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五)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
由县消防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宗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委、县商粮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
一是持续开展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深化乡镇(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是针对高层、地下建筑、物流仓储、人员密集场所、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三是全面开展火灾及踩踏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和演练工作,确保安全。
(六)水上交通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水利局、县民宗文体广新局和各相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合。落实船舶安全监管责任,以防止超载和违章驾驶为重点,加强重点水域、渡口、客渡船、砂石运输船等安全监管,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禁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严查从业人员的上岗证件,扎实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深入推进砂石船专项整治。
(七)特种设备
由县食药工商质监局牵头,县科经委、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民宗文体广新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配合。深入开展锅炉、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和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风险监测及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气体充装和电梯使用专项整治,推进老旧电梯改造。建立以事故风险控制为基础的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推动企业建立重点设备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八)职业健康
由县安监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配合。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100%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80%以上的企业达到基础建设“合格”以上标准。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与普查摸底工作,全面推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继续加强各类企业职业病防治,坚决淘汰关闭各种高致病、高污染、不符合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强职业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九)工贸行业
由县安监局牵头,县科经委等部门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配合。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转型升级为核心、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冶金、有色、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商贸等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公告专项行动,开展高温液体金属冶炼作业和涉危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推广完善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和小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十)城镇燃气、燃气管线
由县城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和相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配合。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管理,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液化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钢瓶、擅自排放残液等危险行为。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入户检查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加大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城市燃气管线安全隐患。
水利(县水利局牵头)、电力(县科经委牵头)、防雷(县气象局牵头)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二、整治步骤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各牵头单位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进行专门部署,其他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园区要密切配合,抓好组织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排查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由各牵头部门对本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并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工作要求
2017年,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其他部门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配合联动”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要成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标、重点和实施步骤。各行业领域要求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其他配合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密切配合,主动作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共同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县安委会要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季度综合督查考评重点内容,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施督办、约谈和通报批评,并纳入县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请各牵头单位于4月10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纸质版),6月20日、9月20日报季度工作小结,11月10日报工作总结到县安委办。邮箱:jhxajj2322427@163.com,联系人:欧阳志雄,电话:18707405588.
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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