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31-0201-2017-007
江安[2017]4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工作日常考评办法
为巩固和提升安全生产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县安委会决定,强化安全生产考评工作,规范日常工作考评和过程考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考评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江华国有林场,江华经济开发区,江华高新产业园,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重点企业。
(二)考评内容: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以“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考核验收标准”为基本内容,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及省、市、县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
2、江华国有林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考核验收要求为标准,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及省、市、县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
3、企业以“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考评细则》为考评内容。
二、考评方式和考评时间
(一)、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江华国有林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考评分报送资料情况考评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过程考评。
1、资料报送考评由县安委办依据每次报送方案、总结、报表、信息等情况进行考评打分。
2、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过程考评由县安委办组织考评组到被考评单位进行现场考评,考评形式以查看资料为主,同时结合省、市、县明察暗访及市安委会考评情况综合考评。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每季度考评一次,每季度第3个月底前进行考评。
江华国有林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半年考评一次,6月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科经委、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商粮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移民局除半年考评外,市安委会每季度对这9个单位的考评情况列入日常考评计分。
(二)、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考评一次,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评结果报县安委办。
三、考评计分
日常工作考评按100分制计分。现场考评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要求报送的资料迟交(报)一次扣0.5分,缺交(报)一次扣1分;被市里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被省里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县安委办每季度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四、考评结果运用
日常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占年度考核总分的40%。
五、工作组织
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日常考评工作,制定考评内容,抽调考核人员、车辆,汇总、公布考评结果。
江华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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