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当事人:成某冲(居民身份证号4311291984******50):
你在抖音、今日头条、西瓜视频等平台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在涛圩济民大药房等多个地点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因此,本机关于2022年8月18日向你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永江卫医罚字[2022]第007号)。
经本机关充分审查,认为本案存在瑕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永江卫医罚字[2022]第007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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