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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23-01549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3-09-01
名称: 永江卫医罚字【2023】第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永江卫医罚字【2023】第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发布时间:2023-09-01 11:29
  • 来源: 江华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字体【      】

永江卫医罚字(2023)第009

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李某

身份证号:45092319********74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农贸市场(无门牌号)

本机关依法查明李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询问笔录1份;3.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4.现场拍照7张;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为证。

(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江华瑶族自治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湖南省江华县农商行,账户:82014150000001564。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道县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德云罗百彬

话:0746-2492358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萌渚路75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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