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11年绩效评估、医改和卫生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突出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新农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 2011年工作回顾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
今年,我局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22所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原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养医”的局面得到根本转变,切实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真正让群众得到了实惠。乡镇卫生院运行呈现出了“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据统计,今年与去年相比,乡镇卫生院门急诊就诊人次上升了21.5%,住院人次上升了16.3%;门诊人日均费用由74.3元下降到30.2元,降幅达59.3%,住院人日均费用由118.6元下降到53.8元,降幅达54.6%。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基本药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的基础,可以说是医改工作的难点。对于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医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专门对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局也在党政领导会议上多次进行研究部署,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了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1.建立了财政保障机制。县财政按标准安排了基层卫生院实有在编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事业单位经费补助、“五险一金”等经费。
2.推进基层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核定编制。2011年6月3日县编委下发《关于重新核定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我县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为2256名,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1659名,乡镇卫生院597名。目前需要增编1169名,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增编907名,乡镇卫生院增编262名。二是开展岗位设置工作。9月19日召开了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动员会和举办了培训班,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统一上报了各自的岗位设置情况,为下一步实施岗位聘用夯实了基础。
3.开展调研工作。成立了县医改工作组,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专人,在近一个月内完成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调研汇总工作,拟定了财政补偿、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医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办法,待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4.成立了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目前我局成立了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财务工作运行平稳。
(三)新农合普惠民众
1.扩大新农合保障覆盖面。首次把今年新出生的农村新生儿、结婚迁入该县的新增农业人口、农村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家务农的大中专毕业生等4类人员纳入新农合的参合对象范围。全县有409182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84%,基本实现全覆盖。
2.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一是抓好筹资工作。全县按政策共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9411万元,今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23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108元,地方财政人均补助92元,农民个人筹资30元。二是补偿力度加大。1-12月全县共补偿147001人次,补助金额达9059.20万元。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达71.6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三是实施门诊统筹。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安排门诊统筹资金,以家庭为单位统筹使用(补偿费用按门诊发票费用的100%予以计算)1-12月门诊统筹补助92838人次,补助金额1362.92万元。四是资助特殊困难群体。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五保户因病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基本医疗费用全免。免费救治1-14岁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等7个病种,目前共免费救治儿童先心病11例,补偿金额26.7万元;实行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剖宫产补助,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1. 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县民族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土建工程已完成,装修工程量也完成了90%以上,累计完成投资2200万元。
2.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今年全县公开招聘了77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医疗卫生队伍中,其中招聘了3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安排7名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乡镇卫生院招收4名定向免费医学生。按要求为乡镇卫生院招聘了1名执业医师。年内组织开展了包括IPTV、中医药等适宜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共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220人次,培训村医345人次。
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效推进。一是逐步完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县级医院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协作帮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安排了3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进一步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第一人民医院远程医疗系统。积极探索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模式,引导群众合理就医。组织各县级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服务,为城乡居民、工人免费义诊。二是逐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在县级医院积极推行了“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优质护理服务等“十项惠民便民措施”。落实控制医药费用过快政策措施,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开展了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加快了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步伐,目前项目进入了招标阶段。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强化了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年内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活动和专项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整治行动,加大对“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了行风建设和提高了医疗服务水平。
(五)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明显
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全县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264961份,建档率达到53.8%,超额完成全年任务,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进一步规范。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新成效。一是切实抓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项目。实行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平产分娩免费政策,全县共补助5600名孕产妇,补助资金达168万元。二是大力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全县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14006瓶,补服率达到84.45%。三是认真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孕产妇艾滋病抗体免费筛查7719人,筛查率达到94.09%;梅毒初筛6401人,阳性16人,筛查率为78.02%;乙肝表抗筛查7353人,阳性543人,筛查率为89.63%。四是认真开展改厕工作。做好全县2010第二批农村改厕项目的扫尾工作,同时做好2011年农户改厕工作,目前完成改厕1289户。五是实施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全年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50例,达到市局下达的指标任务。
(六)疾控、妇幼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1.疾病预防控制能力进一步加强。全面做好了手足口病、人禽流感、SARS、甲流、霍乱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了传染病报告管理,法定传染病信息报送及时。目前共报告乙类和丙类传染病2571例,死亡5例,传染病发现率100%、报告率100%、处置率100%,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按要求落实结核病防治措施,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管理和治疗工作,到目前为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妇幼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强化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55%;系统管理率为86.26%;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为99.8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78%;孕产妇死亡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09‰,婴儿死亡率为6.81‰,均控制在省、市规定的指标值内。
(七)中医药工作逐步加强
1.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夯实。目前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均设有中药房或中药柜;21所个体诊所有10所为纯中医诊所,另有中西结合诊所2所,300个村卫生室中,纯中医卫生室的为10个,所有村卫生室都配备了30种以上的中成药或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80%以上乡村医生能中会西,能运用中药知识对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正确诊疗。
2.县民族中医院条件改善,特色凸显。由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中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即将竣工,为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该院中医急诊科、中药房建设被评为省级重点专科。在今年全省中医医院管年活动检查评估中,县民族中医院取得全市第二的好成绩,被评为“十一五”湖南省中医药工作先进集体位。
3.进一步加大民族医药扶持力度。今年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成立了瑶医瑶药学会,为更好地传承和发掘民族医药事业打造良好平台。
(八)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1.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年内,我局(县食安委办)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组织查处违法案件1起,协调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4家、定点屠宰场1个、下达整改意见书20份,销毁不合格食用油40公斤,缴销毁不合格及过期食品65公斤,不合格食品添加剂10公斤,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抓好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加大了对县自来水公司水质监测力度。每个月分别对县自来水厂化验室等5个监测点取出厂水和末梢水作一次细菌总数等七大指标的城镇生活饮用水常规监测检验,合格率100%。二是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与从业人员监管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发放评审工作。对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卫生评审和发放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81个,并按国家公共场所卫生标准要求对112家公共卫生场所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饮食、食品等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监测工作。全县体检食品餐饮从业人员1370人,合格率为100%,没有发现“五病”人员。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525人,均体检合格。三是加大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查处非法行医案件38起,其中,现场处罚8家,立案查处29家,药店行医11家,没收药品、医疗器械110多公斤,没收非法所得85000元,有效整治了医疗市场环境。
(九)医疗安全、无偿献血工作扎实开展
加大医疗纠纷处置力度,今年以来,共调处医疗纠纷26起。目前共完成1200人无偿献血任务,临床用血100%来源于自愿无偿献血者。
(十)爱卫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广泛开展“除四害”工作。年内共组织了县直单位378余家,食品厂家20多个,街道居民3500余户,农户1万余户参与春秋季灭鼠活动;在四个社区范围内开展大面积的灭鼠、灭蟑、灭蝇、灭蚁工作,共发放除四害宣传资料2.8万份,免费发放除四害药品2000余公斤。二是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宣传活动和创建卫生系统无烟单位活动。三是开展卫生督查和评比。积极配合县创建办对县城机关单位和责任区开展督查评比并如实通报。五是开展城乡环境整洁行动。今年这项工作在全市评比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县城沱江被市级推荐为“十佳县城”参加省级评比。
(十一)其他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对外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创先争优、扶贫工作、排优解难等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尽管全县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一些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医疗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力度不够。1.步伐较缓。按照中央、国务院的医改精神,今年是近三年医改的最后一年,而目前,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综综合配改革实施方案、长效财政补偿机制、人事改革方案、绩效分配办法等配套改革规范性文件仍然没有出台实施,这就意味着医改深层次的工作不能得到有效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得不到有效保障。2.人员不够。全县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岗人员476人,其中正式职工335人,临时人员141人,按核定的编制人数597人,还缺121人,如果解聘临时人员,还缺262人。3.运转困难。一是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实行“零利润”销售,其收入大幅度减少,而目前县财政只保障了在编人员的工资待遇,乡镇卫生院所聘用的临时人员的待遇只能由卫生院承担,由于尚未解决缺编问题,乡镇卫生院不得不聘请临时人员,因此卫生院为了保工资、保稳定只能苦苦支撑,运转非常艰难。如果问题长此得不解决,势必将会影响社会大局稳定,最终老百姓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二是乡镇卫生院负债较多。据调查研统计,全县乡镇卫生院债务达1300余万元,平均每个卫生院背负60余万元。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不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保健工作仍有不足;重大疫病防控,疫情信息管理、基层卫生监督工作有待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重点疾病管理有待加强。
(三)医疗纠纷处置难度大。当前“医闹”已形成了社会的风气和成为了社会问题。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多数患方不愿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不管医方有无责任,一味的要求医方赔偿,医方不答应或不满足要求,就扰乱医院秩序,上访、网上发贴、请新闻媒体采访曝光,甚至打闹,等等。这些给医疗纠纷处置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多数纠纷在医方无责任的情况下,往往是为了社会和谐稳定,给予了患方一定的补偿。
(四)城乡环境整洁工作难度大。
城乡居民社会公德、环卫意识还不强,乱扔垃圾、乱涂乱画、乱停乱摆等现象还较为突出,部分乡镇公路、河岸、农贸市场和等公共场所可视垃圾较多。农村改厕经费县级配套投入不足,所需改厕模具缺乏,改厕工作进展较慢。
三、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继续以深化医改为重点,认真完成卫生重点工作和市、县绩效评估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卫生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基层全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完善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二)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完善编制管理。以县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按照三年完成编制补缺计划,2012年拟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考123名卫生技术人员,以缓解基层医疗机构缺少卫技人员的困境。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出台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完成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按照政策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分流安置未聘人员,确保社会稳定。三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出台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工作数量、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等指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和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挂钩。四是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坚持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重点人员倾斜,调动人员积极性。五是建立长效的财政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经费和工作人员的合理待遇,让老百姓享受到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加快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一是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稳步提高筹资水平。农民个人筹资水平达到50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290元。三是落实好补偿政策。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五保户在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基本费用全免。四是加强信息化水平。力争推行就医“一卡通”,实现统筹地区内及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报销,加强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五是加强新农合与医疗服务的监管,保障基金安全运行,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的处罚力度。
(四)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成县中医院门诊住院楼、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2所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公转房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以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为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计划开展10名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0名定向免费医学生、按要求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为乡镇卫生院培训医疗卫生人员200人次;为村卫生室培训卫生人员300人次。
(五)有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一是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十一项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要达到50%以上,并实施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达到要求,发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二是抓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面做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为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开展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艾滋病母婴阻断筛查;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完成农村改厕任务。三是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实施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业绩与经费挂钩,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落实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
(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一是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对口支持乡镇卫生院协作帮扶机制。二是推行公立医院“十项惠民便民措施”。三是完成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病历。四是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五是强化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
(七)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等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八)切实抓好城乡环境整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城乡环境整洁工作,力争进入全市前二名和被评为全省“十佳县”。一是强化督查机制。工作组按照县城乡环境整洁行动考核评比方案,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定期督查。二是加强评比。开展“五佳乡镇”、“五差乡镇”、“十佳村”、“十差村”、“十佳单位”、“十差单位”评比工作,并在电视台曝光通报。三是加强农村改厕工作。建议将改厕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评估考核内容,争取县级配套资金,加大改厕投入,确保完成任务,改善乡村环境卫生。
(九)加强和扶持中医工作,创建全国中医工作先进县。一是加强中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乡镇卫生院中药房标准化建设,配备中医药人员。二是继续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工作。三是落实民族医药政策,抓好瑶医药的研发,加强民间验方收集整理工作。
(十)认真做好重大疾病控制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霍乱、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对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处置有效。二是继续做好全球基金中国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对初筛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扩大人群检测范围。落实结核病综合防治措施,继续做好全球基金项目的扩展工作,加强结防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作,切实加强结核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积极争取项目,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组建多职能、高水平、设备精的应急队伍,提高应急能力。
(六)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统筹做好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纪检纠风、无偿献血、创先争优、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重点项目建设,对外宣传、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