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
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等工作,防控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医疗废物监管,严厉打击涉医疗废物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抽查比例30%。
三、工作内容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从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县卫健局两部门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其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医疗机构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随机抽查的项目。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被抽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物暂存场所、设施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是否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在运送过程中是否存在抛弃医疗废物行为;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是否有非法实使用、买卖的行为;医疗废物是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合同真实有效情况;医疗废水消毒处理情况,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和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建设情况;落实职业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和县卫生健康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落实本部门的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认真组织好本次联合抽查行动。对医疗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理处置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迟缓、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贮存、非法倾倒买卖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严守抽查程序。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抽查计划不准“平台外操作”、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不准随意调换、检查内容不准随意删减、抽查结果应当于抽查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不准拖延公示。
(三)严肃执法纪律。执法行为要严肃、认真、客观地实施监督检查,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