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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16-00439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卫计委 发文日期: 2016-07-19
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的通知
文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7-19 15:31
  • 来源: 县卫计委
  • 发布机构: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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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22-0302-2016-010

 

卫计妇幼〔2016〕1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的通知

 

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出生缺陷医院监测方案 

 

一、意义和定义

出生缺陷监测是实现《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纲(2011-2020年)》提出的“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的重要措施,通过监测可掌握我县严重、高发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变化趋势,为制定和评价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出生缺陷是指出生时就存在的人类胚胎(胎儿)在结构和功能(代谢)方面的异常,往往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和婴幼儿天折的重要原因,存活的畸形胎儿不仅本人痛苦,给家庭和社会造成负担,而且直接影响民族的兴旺和繁荣。

二、目的

1、获得准确、可靠能反映全省水平的出生缺陷资料。

2、动态观察出生缺陷发生的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出生缺陷的可疑因素,为病因学研究提供线索。
    3、为制定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及评价效果提供依据。
    4、为政府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政策提供依据。
    三、范围和对象

范围:我县所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均为监测医院。

围产儿数季报填报对象:围产儿又称围生儿:指在监测住院内出生的妊娠满28周至产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活产、死胎、死产儿,不包括计划外引产的胎儿。

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填报对象:凡在监测医院内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无论孕周大小,均需报告。但孕周小于28周的缺陷儿数不统计在《围产儿季报表》中。

四、监测内容和指标
    (一)内容:

1.监测医院内引产或出生的孕28周至产后7天的围产儿的有关资料;
    2.监测医院内所有引产或出生缺陷儿有关资料;

3.主要出生缺陷的时间、地区和人群分布以及临床资料;

4.出生缺陷的可疑危险因素;
    (二)指标:

1.主要出生缺陷的畸形率。

2.主要出生缺陷性别、母龄和城乡发生率。

具体内容见出生缺陷监测的《围产儿数月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及其填表说明。
    五、畸形的诊断

畸形的诊断涉及产科、计划生育科、儿科、病理科、检验科以及物理诊断科(如B超检查室)等科室的业务人员。具体负责监测工作的人员努力掌握有关出生缺陷的知识,如诊断标准等。对每一例畸形儿都要请上述科室的有关专家进行确认,以保证监测质量,避免误诊、漏诊。尸体解剖、病理检查以及染色体检查均有助于进一步明确诊断,有条件的医院应大力开展。B型超声波检查、母血或羊水甲胎蛋白的测定等有助于产前诊断。

六、资料的收集

(一)资料收集工具:

出生缺陷监测资料收集工具包括:

1.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2.围产儿数季(年)报表;

3.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

在监测医院,每一例新生儿出生,由受过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检查,如发现畸形儿,按要求将有关内容填入《出生缺陷儿登记卡》。监测医院每季度分月份将所有围产儿有关数据填入《围产儿数季报表》并将《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和《围产儿数季报表》上报江华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审核无误上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数据上报时间

监测数据上报实行“3+1”模式,即年度报表统计时限为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和本年度第一、第二、第三季度。

监测医院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6日前,上报上一季度的围产儿数季报表、出生缺陷登记卡;每年10月10日前,同时上报上一年度经质量控制后的出生缺陷监测质量调查表(县级)。上季度的季报表和卡片报江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于该月底前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七、质量控制

提供准确、可靠的出生缺陷监测的资料,是做好出生缺陷监测工作的关键。参加监测的各级人员都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层层把好质量关,对资料的填写、收集、录入、处理分析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1.监测网质控系统

为了避免漏报、重报,监测医院应在出生、查体、洗澡等关键环节中,反复检查有无畸形漏诊,做好监测资料的自查工作,并做好质量检查。

2.质量检查内容

包括漏报调查和监测表(卡)的质量检查。

(1)漏报调查

漏报包括围产儿出生漏报和出生缺陷漏报。

围产儿出生漏报率=漏报出生数/(上报出生数+漏报出生数)×100%;

出生缺陷漏报率=漏报出生缺陷数/(上报出生缺陷数+漏报出生缺陷数)×100%;

各监测单位应成立出生缺陷监测小组。由产科、新生儿(儿科)、外科、病理科、检验科、超声科、优生遗传科等人员组成。监测小组负责对医院内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及质量控制,按照出生缺陷监测的24类疾病诊断标准(见附件1)对每例可疑出生缺陷儿由监测小组集体讨论、确诊,以避免出现漏诊、误诊;应有专人负责出生缺陷监测的表、卡填写、录入及上报。填写原始表、卡后应认真核对,做好自查,发现错误及时更正;新生儿科(儿科)监测人员应主动与产科的监测人员沟通,以免遗漏在新生儿(儿科)发现的缺陷儿;医院负责审表人须认真审核所填表、卡并签名。

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出生缺陷质量控制,对监测单位上报的表、卡进行质量检查,并保存表、卡备查。

质控检查内容:
    漏报质控
    漏报包括围产儿出生漏报和出生缺陷漏报;
围产儿出生漏报率=(出生围产儿漏报数/实际出生数)X100%;
出生缺陷漏报率=(出生缺陷漏报数/实际出生缺陷数)X100%;
漏报调查方法:每半年对监测医院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其产房记录,并将其与上报的表、卡核对,即可得到漏报数。还应检查新生儿科病房出入院记录本,了解有无出生缺陷儿漏报。

(2)表、卡质量检查

完整性检查:检查各种数据资料,包括各种原始表(卡)到计算机录入各个环节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每一份表(卡)中各种项目填写的完整性;

表卡完整率=(完整表卡数/检查表卡数)X100%;

正确性检查:检查各种表(卡)填写方法的正确性,以及各项目数据范围和逻辑关系的正确性。

表卡错误率=全部表卡的错漏项数/(每张表卡的项目数X检查表卡数)X100%;
    3.质量要求

(1)完整率:表卡填写完整率100%

(2)错误率:表格中项目填写错误率<1%,计算机录入错码率<1%。

(3)漏报率:围产儿出生漏报<1%主要缺陷漏报<1%。

4.质量检查方法

数据资料的检查采用手工和计算机检查。手工检查包括自我检查(自查)和抽样检查(抽查)。计算机检查包括数值范围检查和逻辑关系检查。

(1)自我检查:专业人员在填写原始表卡后,应认真核查,对所发现的错误及时更正。

(2)监测医院每季度自行做漏报和表(卡)质量检查一次。

5.质量检查表格

八、组织管理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全县的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督促。为了保证监测质量,监测医院要明确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并保证监测队伍的相对稳定,抓好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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