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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290010/2016-00448 分类:  
发文机关: 县卫计委 发文日期: 2016-07-19
名称: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7-19 15:43
  • 来源: 县卫计委
  • 发布机构:县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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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22-0405-2016-001

 


 

 

江卫计妇幼发〔2016〕5号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

合格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江华瑶族自治县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7日

 

 

 

 

江华瑶族自治县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进一步规范我县0-6岁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提升我县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湖南省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湘卫妇社发〔2011〕7号)、《湖南省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实施方案(试行)》(湘卫妇社处函〔2012〕58号)、《永州市创建全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实施方案》(永卫计函〔2016〕4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规范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永州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到2016年底,全县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且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规范开展儿童健康体检服务,必须达标完成全县创建儿童保健合格县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合格县的标准。

三、创建标准和方法

(一)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市区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标准和细则》)(见附件2)的要求,从儿童保健门诊设置、门诊业务用房与医疗设备、人员资质、服务内容与技术等方面开展创建工作,规范儿童保健服务工作。

(二)选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3所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参照《标准和细则》进行规范化建设和重点创建,作为儿童保健工作示范点。加强儿童保健规范化管理,提高儿童保健和相关技术服务水平,逐步达到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的标准。

四、评估方法

(一)评估依据

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标准及细则》为创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评估验收的基本依据。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服务项目开展、保健质量评价指标、房屋设备等。

(二)评估验收方法

1.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价。

2.实行百分制记分方法,县级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总分均为100分,85分为合格,低于合格分数以下者要限期整改。

五、创建步骤

   (一)调查摸底(2016年3月-6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的儿童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从人员配备、房屋设置、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必须按照儿童保健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创建工作规划, “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相关配置。

   (二)自查和自评(2016年7月)。各创建单位对照《标准及细则》进行自查,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创建工作。7月底进行自评,自评合格的,向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初评申请材料,包括评审申请、自我评分表等;经初审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到县卫生计生委员会。 

   (三)县级初评(2016年8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评估专家组按照《标准及细则》,对县、乡申报单位逐一进行评审,初评合格的,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报复评。

   (四)市级复评(2016年9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报复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复审验收。

   (五)省级验收(待定)。市级复评合格,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递交“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复核的书面申请材料,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专家现场复核,抽查合格,授予“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工作责任。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儿童保健服务的必要条件。创建工作时间紧迫,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县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及考核评估专家组(见附件1),负责人员培训、工作督查、技术指导及考核评估;县卫计委党组按照班子成员联系点的安排包干负责联系单位儿保门诊创建达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照分线管理包干负责创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人及工作责任人。

    2.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各单位要讲创建工作纳入2016年全年卫生工作重点,以此为契机推进妇幼保健与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3.奖惩办法。创建工作纳入2016年度妇幼保健服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利,责任不到位影响我县创建合格县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投入,规范建设

1.保障创建经费投入。各医疗卫生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房屋改造、设备购置及相关创建工作。

2.规范儿保用房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的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儿童保健业务用房的调整、改造与建设。

3.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在3月底各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化建设所需的仪器设备情况摸底工作,4月20日前完成采购、配备、安装、调试工作。

4.统一制作资料表册。创建工作所需的工作制度、职责、宣传栏、高危儿/体弱儿管理一览表及相关资料台账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指导下制作,100%符合创建标准。

(三)严格培训,提升水平

1.分批安排轮训进修。从3月份起,分3批安排各乡镇儿保专干免费到县妇幼保健院进修学习,熟练掌握儿保技术规范与基本技能。

2.定期举办知识培训。创建期间共要举办四期儿保专业知识培训班(2016年3月、4月、6月、8月),加强对儿保从业人员与儿保专干的技术培训。

3.邀请专家下乡指导。邀请市县专家下乡现场指导,帮助基层儿保人员掌握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儿童喂养、营养指导、儿童基本综合管理等专业技能。

4.严格考试考核。从3月份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全县儿保人员进行一次理论考试与操作考核,确保人人过关。

(四)加强督导检查

从4月份起,由创建省儿童保健服务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定期进行创建工作督导检查,及时下达督导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各单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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