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自2025年11月1日起,取消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代签发工作。
目前,我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有: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其中江华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为辖区《出生医学证明》委托管理机构。
特此公示!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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