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季度江华瑶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状况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9〕797 号)和《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湘卫疾控发〔2017〕11 号),《永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永州市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卫计发〔2018〕15号)的要求,2024年二季度,对我县中心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进行了采样监测,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中心城区只有1家市政供水机构,江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1. 监测点的位置。
在沱江镇城区设置5个城市管网末梢水质监测点。在县自来水厂的供水管网中设置了市政供水:自来水公司办公楼、华雅医院、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疾控中心,共5个城市末梢水质监测点。
2. 监测水样份数。
4月上旬,江华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上述5个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点的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每个监测点采集1份水样,共对5份末梢水样进行了监测。
3. 监测项目。
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色度、浊度、游离性余氯,共计9项。
4. 监测方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永州市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永卫计发〔2018〕15号)。
5. 质量控制措施。
仪器设备的检定或校准均在有效期内;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检测、数据处理、结果报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5份管网末梢水所检测的9项指标进行了评价。
三、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5份末梢水所检测的9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要求,水质合格率为100%。
附表:2024年二季度江华瑶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
江华瑶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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