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小圩壮族乡小圩社区卫生室注销执业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现将小圩壮族乡小圩社区卫生室注销执业信息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小圩壮族乡小圩社区卫生室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彭艳平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90627643112912D6001
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地址:小圩壮族乡小圩社区
医疗机构注销原因:自主申请
医疗机构注销时间:2024年6月6日
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
登记机关: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江华县沱江镇萌渚路75号)
欢迎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746-2311517
医疗机构经我局依法批准注销执业,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无效,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执业的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江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